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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怎样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指导,不胜感激之至! 我想请教的法律方面的问题: 一、我的问题由那个方面提起诉讼较为有利?(因涉及到仲裁及诉讼时效等)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机务段单方面强行变更劳动合同) 2、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强制按内部退养开工资) 3、非法剥夺职工的正当劳动权利。 4、违反国家办理内部退养的法律规定。 5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法律原则、、、、、、等。 二、我们如何维护自己被侵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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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6

137 0
    类似你们(所有国企员工)劳动争议的问题,可以说是:中国法制进程中的一个“盲点”,也是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牺牲品”,就目前情况而言,有关方面尚未提到“议事日程”,一个字“难”啊!具体表现在: 1、政府方面:前任“遗留”的难题、现又提倡“国退民进”、金融危机、就业难等一大摊问题,只能先顾大局; 2、法院方面:国企员工的劳动争议很难获得支持,常被引用李××2000年“不属法院审理范围”的讲话“推脱”,因为涉及政府行为、范围广、时间长、金额多。
     3、律师方面:提起这样的案件,就气不打一处来,尽管职工的权利显而易见,尽管律师为之据理力争,但真正能够改变的又能有多少呢?所以,遇到这样的案件只有回避,免得受辱。 如何维护自己被侵害的合法权益? 1、你们考虑的几个方面都可去努力、去争取,但要依法进行,不能有“过急”行为,否则,对你们不利。
     2、要有“论持久战”心理准备,目前形势、条件、法据都不利,想早日解决,不现实。但曙光就在前头,具体表现在: a)全国都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科学发展观精髓之一,就是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就是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b)最高法院发布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酝酿出台”新闻,只等时机成熟就颁布实施。
    那时法院想推也推不掉了; c)中国政府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正式承认“人权”问题,与国际接轨; d)中办、国办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等文件。
   这些信息告诉我们:维权道路漫长,但总还是有希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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