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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让学生上学

我是海淀区六一中学的高三学生,因为与校外人员一起吃饭学校就停止我上学的权利,从08年9月底—09年2月份一直停课!!!只允许参加会考和高考但是09年后半学期还要收取我的学费还不让上课!!!请问六一中学这样做合理吗???换句话说这样做合法合规定吗?

全部回答

2009-02-20

0 0

我可以肯定地说,你隐瞒的事实

2009-02-22

91 0

逃学!!!!!!!!!!!!!!

2009-02-19

88 0

找教育局去!!!!

2009-02-19

105 0

怎么可能呢,学校这样对你,可以让他们法庭上见啊!!! 这是严重违法的侵犯学生自主学习加以干涉的!!! 他们一定很黑,乱收费,既然收了费,就得让你上课,就凭这一点,你就可以去法庭控告他侵犯学生学习权利,加以横涉!!! 给个最佳吧

2009-02-19

104 0

当然不合理、合法了! 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他们既然收了你的学费,就应当让你上课,如果不让上课,等于是他们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只是享有了收费的权力。就凭这一点就是不合法的!别的都不用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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