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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营业税新政

我的房子是2007年11月拍卖会上拍卖所得,房屋产权是单位的房子,但是一直没有过户,到现在未能拿到房产证。 请问,现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否要交营业税?还是按照我拍卖房屋的那个时候的政策征收营业税? 如果按照拍卖房屋的政策执行,那么当我房产证办下来的时候,房产证上面的日期应该是09年的,那么我要再出手该套房屋,又要按何时的时间来计算我拥有该套房屋的时间呢? 根据拍卖合同规定:营业税由买方承担,所以营业税是由我本人交,单位不承担的。
营业税新政,是从何时开始计算? 1、从09年1月1日开始签订买卖合同的才算? 2、自09年1月1日后办理房产证手续的按新政执行? 那么我买的房子是07年11月签订的合同,截至到今天09年2月,房产证还为办理,是否仍然要支持营业税? 。

新政策的界定时间是从2008年12月1日算起的,如果你出售或购买的是满两年9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可以免交5.55%的营业税。 营业税及附加的税率,购房日期按两种情况处理: 一、在开发商处购新房的按预售合同上的购房日期来计算; 二、购二手房的按房产证上登记日期为准。

新政策的界定时间是从2008年12月1日算起的,如果你出售或购买的是满两年9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可以免交5.55%的营业税。 营业税及附加的税率,购房日期按两种情况处理: 一、在开发商处购新房的按预售合同上的购房日期来计算; 二、购二手房的按房产证上登记日期为准。 收起

2009-02-18 13: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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