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留下一部分房产和财产,共有两个女儿,其中大女儿已经结婚出嫁,小女儿大学毕业刚刚参加工作、,请问大女儿还有遗产继承的权利吗?
我国《继承法》的以下规定可以解决你所提问的问题: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以上规定,女儿(即使是已经结婚的女儿),和其他同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法定继承权。且在同一顺序中,继承人不分先后,所得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母亲还在,那么房产中有一半是母亲的,只有一半可作为父亲的遗产。 如果母亲已经去世,那么先对母亲的一半进行分配。父亲的遗产则是原属于他的另一半房产加上他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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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啦,子女都有平等的 继承权。除非你父亲生前有遗嘱。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权与是否结婚无关。 如果您父亲没有留下有遗嘱,并且你们没有母亲和爷爷、奶奶的情况下,由你们姐妹二人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两个女儿均有遗产继承权,结婚与否不影响继承权的行使,其他问题,请联系:95360795
如果没有明确受益人,就要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法定顺序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对公婆和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视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顺序的意思是按照先后顺序继承遗产,有配偶的,配偶继承。 无配偶的,子女继承。无第一顺序的,第二顺序继承,以此类推。
顺序继承没有比例之说,除非有遗嘱里明确各方继承的比例。
按照您家庭的情况,如果您父亲没有留有遗嘱,那么两个女儿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其他人是没有权利获得遗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