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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84岁车祸右股骨颈骨折手术后三月发现左肢还有骨折,医院竟然说医院没有责任,我该如处理?我父亲84岁车祸右股骨颈骨折手术后三月发现左肢还有骨折,医院竟然说医院没有责任,我该如处理?如何申诉我父亲2008年9月6日在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车祸导致右脚股骨颈骨折,当天入住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外二科,二天后手术,术后恢复基本顺利。
可是术后三月开始功能恢复训练时我大哥(一直陪伴父亲住院)发现父亲的站立行走以右脚(做了手术的)为主,左脚反而不能负重,向主管医生(30岁左右的年轻人)汇报后摄X光片,X光片报告:左踝撕裂骨折,左胫骨外平台偏陈旧性压缩性骨折。 也就是说我父亲在车祸导致右股骨颈骨折手术后三月才发现左脚也有车祸导致的骨折,车祸当时就有左踝处肿胀,也向主管医生报告过,主管医生当时解释说是伤了筋,也没有做更进一步详细的局部检查和全身的检查。
更不要说骨折的最基本的处理——固定和复位了。更为气人的是就在左脚的X光片的报告已经出来了,主管医生还蒙我们说是病人肌肉蒌缩,不是骨折。 现在我们已经封存病历的住院记录(存在巴南区卫生局),复印了有关的X光片报告、检查报告及医嘱。今天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医务科回答我们医院没有过错,没有责任,治疗是正确的。
现在我向各位专家、学者请教: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在我父亲的治疗问题上真的没有过错?我父亲到现在还不能站立行走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没有一点责任?我应该如何处理此事?如果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有责任,我该如何申诉?索赔? 重庆市中医院后勤处 高级工程师 李兵 200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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