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职律师,一滑稽但又棘手的实
1、对于男方本不是原告竟然莫名其妙的成了法院制作离婚调解书中的原告的离婚调解书好不好申诉,因为男方没有提出离婚。
但是参照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好象调解并没有“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的情况,况且 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弱弱的问一句离婚调解书算是判决吗?)
如果我分析对这份调解书是不是就没办法更改,撤消或者无效
:调解书当然不是判决书,此案是调解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全部
1、对于男方本不是原告竟然莫名其妙的成了法院制作离婚调解书中的原告的离婚调解书好不好申诉,因为男方没有提出离婚。
但是参照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好象调解并没有“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的情况,况且 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弱弱的问一句离婚调解书算是判决吗?)
如果我分析对这份调解书是不是就没办法更改,撤消或者无效
:调解书当然不是判决书,此案是调解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如果要证明谁是原告是非常容易的,因为法院是应该有起诉状的,看一眼起诉状就知道了。哈。
其实,在离婚这类民事诉讼中,谁是原告并不影响调解码或判决的结果的。因为,在民事法律上,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纠缠谁是原告没有太大的意义。
2、夫妻共同财产楼房,产权属于男方父母并不属于其夫妻二人中任何一人。男方父母是不是可以告他们夫妻双方侵权,请求法院撤消对“女方给小孩抚养费用他们夫妻共同财产楼房一半所用权加以折抵”这一条,这样男方可以重新和女方要抚养费。
:这事儿可重要!
如果调解书中涉及的房屋产权属于男方父母并不属于其夫妻,那么,该调解书就是侵犯了男方父母的财产权,男方父母是有权向法院请求法院撤消对“女方给小孩抚养费用他们夫妻共同财产楼房一半所用权加以折抵”这一侵权约定的。
但男方父母不是离婚案的当事人,所以,他们无权向女方要抚养费。向女方要抚养费这件事,可以在法院撤销了“女方给小孩抚养费用他们夫妻共同财产楼房一半所用权加以折抵”这一侵权约定后,由男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请求可以女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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