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租了我的房子,对房内设施不是很满意,因为常住,口头约定他们自己出钱装修一下住得舒服点。合同签了四年,但当时忘了在合同上注明期满搬走后曾经对装修过的行为有个怎么样的说法,双方口头上也没有讨论过这个事情。现在我想问,他们有权索要当时装修的折价费吗?希望了解这类知识的朋友给我些建议。
没有权利,没有任何依据说明,况且住了4年的装修也淘汰了,一般是看你房子装修不好,征得你的同意,你自己想要是他装修花了10万你不是也要拿啊 ,一般开始都要租的时候要说清楚,不过根据实情,你没有必要付。
没有权利,没有任何依据说明,况且住了4年的装修也淘汰了,一般是看你房子装修不好,征得你的同意,你自己想要是他装修花了10万你不是也要拿啊 ,一般开始都要租的时候要说清楚,不过根据实情,你没有必要付。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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