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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

我在一店里上班 ,5个月后因为突然生病 和经理辞职却不给我退300元押金,请问能给我退吗?当时并没有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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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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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单位收了押金,那么,单位仅是应当返还,还会受到劳动部门的处罚。 但是,你仅凭“口头协议”,可就不好办了。空口无凭,无论是劳动部门还是法院都无法处理。你必须另找到足以证明此事的证据才行。

20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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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店里是否给你出具了收条,如果有收条的话,店里是必须给你退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由他们为你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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