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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还能退吗?

我前段时间买的房子,现在房价降了,我能不能向开发商索赔?如果我想退房的话需要承担哪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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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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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网友朋友,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们作如下解答: 1。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退房程序有如下规定: 第169条、退房程序: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出卖人应当代替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卖人除承担前述条款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因请求损害赔偿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170条、退还房款: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还款手续。
  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则自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卖人应当每天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3条、借款合同:出卖人应当承担要求银行与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义务,如不能解除,则由出卖人承担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同时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74条、退房赔偿: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双倍定金,并不影响买受人基于出卖人延迟履行合同义务而取得相应的违约金。  其他费用:出卖人支付上述钱款后,买受人有权依法或依约要求支付其他费用。
  出卖人还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和事实情况赔偿损失,此种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直接损失。   第175条、退房责任:如果在年月日无法退还房款,应双倍返还定金;上述项目的最终还款期限为年月日,每延迟一日,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6条、禁止行为:在出卖人没有向买受人还清上述款项前,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已购房屋出售、转让、抵押给其他任何人;如有前述行为的,则视为无效;买受人依然享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直至出卖人清偿完毕对买受人负有的全部债务。
     第177条、精神损害:考虑到购房所花费的种种精力与退房时产生的不良心理影响,如果双方协商退房的,且出卖人能够在15天内办理完毕全部退房手续,买受人并不要求没有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否则出卖人将按则每天500元的标准向买受人支付精神赔偿金。
     2。由于房价下调导致退房,需要考虑到不仅是与开发商的权利义务,也要考虑到房价降来的走势,期间自己也要承担风险。不过按照目前的正常程序,从法院立案到最终判决并执行,还是需要一段时间。
  因此建议您思考清楚再做决定。 希望您能够满意我们的答复!。  。

2008-11-27

599 0
  我前段时间买的房子,现在房价降了,我能不能向开发商索赔?如果我想退房的话需要承担哪些损失? ------------------------------------------ 1、你们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只要没有法定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或变更的事由,你并不存在什么索赔的依据。
   2、在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你要退房属于希望设立另一个合同关系,那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价格,当价格合适时,他可能会考虑购买你的房子。

2008-11-27

586 0
因为您与房屋出卖方开发商之间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只要对方不违约,您是没有要求对方赔偿的任何理由的。 如果您单方违约,要求退房,对方可以依法要求您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008-11-27

583 0
退是不可能的,没有哪家开发商会愿意跟你退房.要索赔的话,你只能找到开发商在推销房子的时候存在欺诈行为的证据

2008-11-27

570 0
看你是什么地方的了 原则不能退,或者开发商可以给你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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