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某某服装商场 签约地址:某某服装商场 承租人:某某 签约日期:07年11月20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某某服装商场楼,间数一间,房屋号某-某某,经营面积17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2008年01月-日至2010年01月-日(以具体开业时间为准)。
第三条:租赁价格750元/㎡一年。 租金:(大写)壹万贰仟柒佰伍拾元(小写)12750。00元。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时,承租人交纳第一年租金,在第一年租赁期到前一个月。承租人即将下一年租金交予出租人,租金交纳方式为年交。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现暂收取取暖、中央空调、电梯、照明用电费,每平方米120元/年x1年=2040。00元,大写:贰仟零肆拾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以商场实际发生费用按使用面积核计均摊)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经营服装,不得超出本范围经营。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出租方责任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责任有承租方负责。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责:三日内维修完毕。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责: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人使用不当引起的悬挂推拉无框玻璃门,墙壁、立柱、顶棚、地板砖以及因承租人负责引起的空调、用电、照明等室内消防设施。
第八条: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但必须将装修方案书面某某服装商场经营管理部门,待得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擅自装饰装修物进行强制拆除,责任由乙方承担。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1)内铺无偿交回出租人。
(2)沿街装修装饰自行处理,费用承租方负责、具体详见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七项。 第九条:出租人不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未经出租人收取转租手续费并办理转租合同,承租人不得转租。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同意其私自转租房屋,出租人有权全额扣除承租人交纳的租赁合同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的执行,无偿收回该租赁房间,已交租金不予退回。
第十条:合同保证金(大写)伍仟元。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 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一个月一上; 2、 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1000元以上; 3、 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和经营范围的; 4、 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7、 承租人在出租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 出租人延迟交付房屋一个月以上的; 2、 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商场管理: 1、 承租人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某某服装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接受某某服装商场的日常管理。
对租赁期间出现的违法犯罪、防范不当及不安规章操作造成的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承租人承担完全责任。 2、 为促进承租人销售,出租认可承租人进行营销人员的招聘,营销人员属于承租人的用工人员,其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工伤等一切费用皆有承租人每月支付。 3、 因承租人所售商品,顾客要求修理、退换或提出赔偿时,承租人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出租人协助承租人进行商品售后工作的管理,以维护承租人所经营商品品牌的信誉和双方的信誉。 第十三条:商品品质保证: 1、 承租人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在第三方不能提出权利或需要的商品; 2、 承租人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在第三方不能根据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和需要的商品; 3、 承租人的商品必须接受《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4、 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投诉,顾客要修修理、退货或提出赔偿时,出租人将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承租人必须服从出租人处理意见。双方共同搞好商品经营的售后工作,切实维护承租人所经营商品、品牌的信誉以及出租人的商场经营信誉。 第十四条:结算方式: (1)沿街、服装经营内铺自行收款(2)地下鞋城出租人采取集中收款方式地下每月中旬和月底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示销售总额,双方核对无误后,出租人依约扣除相关费用,每月月初、月中凭单位介绍信及其他有效证件结算。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 因承租方责任引起的火灾等不可预见的责任和连带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损失金额的赔偿。出租方责任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对承租人未能按照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求按期交纳税费等并在要求时间之内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房屋租金不退回。 2、 商场内商品因虫蛀、鼠咬、蚊蝇及人力不可抗拒等原因造成承租人的损失出租人不予赔偿。
3、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4、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5、 在经营中,承租方发生的债务、债权及其他纠纷、诉讼等概由承租方负责。在合同期间,承租方对出租方提供的场地只有使用权。
承租方不得在使用期间内对所租场地和物件进行销售、整改、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出租方利益的行为;使用过程中承租方对商场设施造成损坏,出租方有权责成承租方将物件回复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状态或要求照价赔偿。 6、 承租方若因故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向出租方提出书面撤柜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合同解除,但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7、 合同解除承租方应在3日内将商品及货架、展柜撤出商场,但承租方装修的天花板、墙面及地板等其他增设物不得拆除,以免影响出租方的正常营业。超出3日不撤出,出租方有权处理承租方的货物及设施,其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8、 承租方不得在公共场所,有影响商场营业和违反出租方规章制度的行为,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按照商场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具体事件的权利,同时保留诉诸分类的权利。
9、 合同期间承租方的经营商品保管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相应的保险、责任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营业员工作期间内在商场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及意外事故均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双方应对本合同保密。 请问:我添了2年合同,现只想租1年。根据合同第十五条6项,提前30天向出租方提出书面撤柜申请,5000元保证金是否可以如数退还给我?还需要付给商场违约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