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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生效,是否该承担合同上的全部违约责任(总房款的10%)?

合同是否生效,是否该承担合同上的全部违约责任(总房款的10%)?合同是否生效,是否该承担合同上的全部违约责任(总房款的10%)?买房交了首付,未办下来贷款,无力再买,房屋预售合同不是本人签的,但写的是本人的名字,也没有本人的任务委托,这样的合同有效吗?退房的话,要承担合同上的违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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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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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办下来贷款”,要看是谁的责任,如果是约定由卖方办理贷款的,你有权解除合同。 “无力再买”则是你的原因,不能是卖方的原因,这不能成为你解除合同的理由。 “房屋预售合同不是本人签的,但写的是本人的名字,也没有本人的任务(何)委托”,如果你不予追认,该合同无效。
  
  但合同无效的责任应当由以你的名义签订合同的人承担违约责任,不是卖方承担,如果你是实际出资人,这损失最终还是你的啊。并且,这种情况下,所付的房款只能退给签订合同的人,而不能退给你,这不是又多个麻烦么?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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