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老公分别在外面做生意,朋友经营服装店,她老公经营五金材料。夫妻一起经常到银行贷款,经营资金也是互相补贴。随着生意越来越红火,二人感情却出现危机。两人协议离婚,但是对于哪些财务应当共同承担产生争议。想问下他们这种情况,哪些属于共同债务哪些属于个人的啊?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仅供参考: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债务或者一方在外经营的收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2、而您朋友虽然都是做生意,但是二人不是共同经营,一个是服装,一个是五金,这两个是不同范围、不同账目。因此如果两人负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只能作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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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由于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包括:
(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
一、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三、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四、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五、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或者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实际上是由夫妻共同经营,或者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的;
六、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家庭承包经营所的债务;
七、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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