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证明出资,问题不大,而结婚后的贷款会是作为共同财产处理,这样的话,以后即使没有所有权,但如因为离婚财产分割损失也不大。如果现在想争取有所有权,一,可以让你男朋友写个协议,说明你出资了,约定产权实质为两人共同共有,这样就不用担心了。
二,可以主动变更产权登记。
看不太清楚你补充问题的意思,也无所谓的专家了(他们跟我们也就那么一回事),也不要给自己心里安慰,因为法律规定很清楚,婚前财产就是个人的,你以后一起还贷款是共同的,就是证明回事。
但是,你要清楚房屋所有权和财产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就是物权和债权,这是专业知识,具体我就不解释了,简单说,物权是以登记为效力的,即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没有登记你的名字,而且也没有合同约定,你即使出资了,也无法获得物权,你只有债权。
这会导致什么区别呢,就是在分割房屋时,你老公可以要求偿还你的债权后,保留房屋他所拥有。
这么快又补充问题了,那就加班加点答一下
1 夫妻共同财产,当然要在结婚后才有这样一说,其实你只要等证明你出资过(例如发票,银行划款),无论婚前婚后都不太要紧,只是婚后就不用刻意去证明了,因为如果没特别约定,自然就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还贷,所以婚后的财产就会认为是共同财产,但婚前的还是要证明。
2 没必要婚后去,因为婚后还贷那部分自然是以共同财产处理。主要是婚前的,其实也不用公证那么浪费钱,你就让老公写份我上面说的协议就行了。
3 还贷的时候加不了,因为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可以在还贷完后拿回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