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交通银行购房贷款合同中写提前还贷程序是提前十五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协商后签书面协议,银行审批,最后还款。我咨询交行福州分行时,银行工作人员却要求我先将钱存入还贷帐号,过一两周后再叫我去银行办手续就可以了?当我依言提前把钱存入帐号后电话告诉银行,银行立即推荐我购得利定理财产品,说如何如何好。
银行这样做的程序与合同规定不符,我不按银行要求做又担心银行在办理我的提前还贷时故意拖拉推迟时间,造成我不能及时提前还贷,并造成多付利息等的损失。银行这样不事先讲清楚程序、步骤,只是一步一步的引导客户提前将钱存入银行,作为一家专业人士,这样做对么?请教各位有经验的高手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