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问如何分配财产?我母亲和
我母亲和继父于1994年再婚。两人年龄相差20岁。
母亲的情况是:无正式单位,带着两个八岁和十岁的小孩同继父结婚。
继父的情况是:有正式单位,93年退休,同年同前妻离婚,离婚时有三个小孩,均满十八岁,最大的已经结婚有小孩,离婚协议为:夫妻财产为一间房分配给前妻同三个小孩,无小孩抚养费。
母亲和继父结婚时是寄住在亲戚家里。直到2000年通过继父单位房改分得一套三房一厅的单位旧房,交了三万多人民币,系两人共同挣钱来买的房。继父于2005年过世,后事由养女处理的,费用也是由本人一家出的,包括医药费、丧葬费和墓地(包括墓地每年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一万多人民币。
现在焦点是那套三房一厅的单位...全部
我母亲和继父于1994年再婚。两人年龄相差20岁。
母亲的情况是:无正式单位,带着两个八岁和十岁的小孩同继父结婚。
继父的情况是:有正式单位,93年退休,同年同前妻离婚,离婚时有三个小孩,均满十八岁,最大的已经结婚有小孩,离婚协议为:夫妻财产为一间房分配给前妻同三个小孩,无小孩抚养费。
母亲和继父结婚时是寄住在亲戚家里。直到2000年通过继父单位房改分得一套三房一厅的单位旧房,交了三万多人民币,系两人共同挣钱来买的房。继父于2005年过世,后事由养女处理的,费用也是由本人一家出的,包括医药费、丧葬费和墓地(包括墓地每年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一万多人民币。
现在焦点是那套三房一厅的单位旧房,78平方米,80年建的房,已办有房产证,证上写的是继父的名字。继父的三个亲生子女于今年想分割那套房子。
请问,现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急询这套房子是怎么个分配法?三个亲生子女是否有义务分担继父过世后的那一万多费用呢?养子女可以追究他们的义务吗?他们又如何承担?
··那是你母亲和继父的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没有合法遗嘱或财产约定,应当一人一半。
属于继父的那一半成为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在世的父母)共同继承,继承权平等。
根据你的叙述,你继父的继承人有你母亲(妻子)、你姊妹二人(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他前妻的三个孩子(亲生子女)共计你们6人,每人占1/6(即房产总量的1/12)。
父亲去世,子女有办理后事的义务,所有花费应当均摊,不能只继承遗产不承担义务。 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起诉解决。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