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协商用一项长期股权投资交换乙公司的库存商品。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2300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00万元,公允价值为2100万元;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1550万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2 000万元,增值税率17%。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补价1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假定该项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要求:分别甲、乙公司计算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并进行账务处理。(以万元为单位)
甲企业:
借:库存商品 2300-300-2000*0。17-100=1560
借:银行存款 100
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00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 2000*0。
17=34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300
乙企业:
借:长期股权投资 1550-50+100+2000*0。
17=1940
借:存货跌价准备 50
贷:库存商品 1550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 2000*0。
17=340
贷:银行存款 100
。
因为100/2100=4。76%,所以属于非货币性交易。又因为不具有商业实质,所以以账面价值入账。
甲公司:
借:库存商品1560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340
借:银行存款100
借:长期投减值准备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2300
乙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1940
借:存货跌价准备50
贷:银行存款100
贷:库存商品1550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340
。
甲公司
借:库存商品 1560
应交税金-进项 340
银行存款 1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300
乙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 1940
存货跌价准备 50
贷:银行存款 100
库存商品 1550
应交税金-销项 340
不具商业实质,不确认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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