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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名称变更

我刚刚在丰台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已过户,产权证已送贷款中心做收押。在我去派出所办理落户时,被告知该楼房名称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变了,而目前产权证上是原来的名称,因此无法办理落户。该房是原房主的已购公房。 请问,我应该找哪方解决此事?这种情况对产权是否有影响?该如何办理?万分感谢!

带房产证购房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到地税局(一般在房产交易中心有收税点)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凭完税证明(契税证)和其他证件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带房产证购房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到地税局(一般在房产交易中心有收税点)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凭完税证明(契税证)和其他证件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收起

2008-08-29 15: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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