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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如何办准生证

  我和老公2004年8月登记结婚。他在济宁当兵,我的户口在黑龙江。由于黑龙江省早已取消准生证,而我现在已经怀孕二个月。医院说没有准生证不给接生!但我查了一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已经取消了准生证制----第二十条 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没有准生证,医院不给接生,以后孩子怎么上户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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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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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如何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及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是育龄夫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有关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的重要依据。
     (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如何办理《生育证》: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 申请办理《生育证》证时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1。
  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 3。  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4。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5。
  具有《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生育第一个孩子,《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就是生育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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