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标准: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 警卫团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仪仗队队员:每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
0。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 8,左眼裸眼视力4。 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
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总部规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其中视力标准可适当放宽:接收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每眼裸视力4。 7以上;或一眼裸视远视力在4。6以上,另一眼裸视远视力在4。5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4。8以上;接收补充到技术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每一眼裸视力在4。
5以上,或矫正视力每一眼4。7以上。接收培养指挥干部的毕业生,男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气质形象良好。 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其视力、身高标准还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