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中日双方使用迫击炮是哪些制式
国军德械师装备法国81毫米布郎得(Brandt)迫击炮的20年式82毫米迫击炮,毙日军"名将之花"阿部规秀中将的这种迫击炮
抗日战争中期起,国民党各美械步兵团重迫击炮连装备4门美国M—2式化学迫击炮
日军主要用掷弹筒,迫击炮很少使用
可参考这个
迫击炮、掷弹筒及火箭发射筒
迫击炮系利用底板承受发射尾翼弹所产生的后坐力,以高射角进行射击的一种滑膛曲射前装炮,用以攻击掩体后的目标和摧毁野战防御工事。 该炮由炮身、角架和底板三大部分组成。掷弹筒和飞雷筒结构接近于迫击炮。火箭发射筒在中国近代末期也进行了试制,一并加以叙述。
1。迫击炮
中国迫击炮的生产始于20世纪20年代,1931年以前,先后有...全部
国军德械师装备法国81毫米布郎得(Brandt)迫击炮的20年式82毫米迫击炮,毙日军"名将之花"阿部规秀中将的这种迫击炮
抗日战争中期起,国民党各美械步兵团重迫击炮连装备4门美国M—2式化学迫击炮
日军主要用掷弹筒,迫击炮很少使用
可参考这个
迫击炮、掷弹筒及火箭发射筒
迫击炮系利用底板承受发射尾翼弹所产生的后坐力,以高射角进行射击的一种滑膛曲射前装炮,用以攻击掩体后的目标和摧毁野战防御工事。
该炮由炮身、角架和底板三大部分组成。掷弹筒和飞雷筒结构接近于迫击炮。火箭发射筒在中国近代末期也进行了试制,一并加以叙述。
1。迫击炮
中国迫击炮的生产始于20世纪20年代,1931年以前,先后有辽宁迫击炮厂、汉阳兵工厂、上海兵工厂、山东兵工厂和重庆武器修理所等单位生产45~150毫米等10余种口径的轻重迫击炮。
1922年,奉天迫击炮厂制造出中国最早的辽11年式80毫米、150毫米迫击炮。
1922年汉阳兵工厂也试制成功迫击炮2门,经试验,射程可达300~500米,但炮弹未爆炸,末投产。
1923年,该厂仿英斯托克斯式,试成75毫米迫击炮,炮重612公斤,最大射程1500米。1924~1928年共生产1055门。1925年该厂又制成英式83毫米迫击炮,到1926年共生产107门。
1924年,东三省兵工厂仿制成日式75毫米迫击炮,1931年以前共生产11门。1927年,上海兵工厂和太原兵工厂也生产过75毫米迫击炮。
1924一1927年,上海兵工厂和山东兵工厂分别生产60毫米、82毫米、84毫米迫击炮。
1926~1927年,上海兵工厂试制并生产50毫米迫击炮,两年共生产274门。
1928年重庆武器修理所生产47毫米、137毫米迫击炮,到1938年为止生产47毫米迫击炮2800门、137毫米迫击炮56门。
1928~1929年,上海兵工厂生产45毫米迫击炮,射角45~60度,最大射程达1600米,两年共生产200门。
1929年,四川达县兵工厂生产迫击炮,到1932年,共生产300门。
上述各兵工厂在20年代仿制的各种型号迫击炮,品种(口径)虽多,但因性能落后,到20年代末期先后被淘汰。
1931~1944年金陵兵工厂、第五十工厂先后仿制的法国布朗德式82毫米、60毫米及120毫米等几种口径的迫击炮,性能较好,接近当时国际水平,成为中国近代迫击炮生产的几个主要品种。
据不完全资料统计,中国近代有20个局厂生产各种口径的迫击炮5。8万余门。现将生产时间较长、产量较大约150毫米、120毫米、82毫米、60毫米迫击炮及53毫米超迫击炮试制生产情况分述如下:
(1)150毫米迫击炮
1922年,奉系军阀张作霖,鉴于迫击炮为战争利器,聘用英国人沙敦(原英国陆军上尉,奉军授少将衔),并派炮兵中校李宜春协助,在奉天(今沈阳)北大营原陆军第二十七师修械司旧址,征用土地50余亩,改建厂房制造出中国最早的150毫米迫击炮及弹,称辽11年式。
1926年5月,奉天迫击炮厂正式成立,沙敦去职,李宜春任厂长。对老式150毫米迫击炮进行重新设计,精确制造,于1927年改制成功,称辽16年式新150毫米迫击炮。每门炮带炮车1辆、弹药车2辆。
每辆弹药车可载炮弹10发。在第二次直奉战争中,此炮颇显咸慑力量。
1928年巩县兵工厂、1931年华阴兵工厂等均先后组织生产150毫米迫击炮。
1939年I月,兵工署令第五十工厂试造150毫米迫击炮。
由于缺材料,该厂将军械库保存的废旧150毫米迫击炮集中起来修造,口径改为152毫米,并设计带有缓冲器装置的炮架取代车轮,将整炮改为可拆卸的三大部分,以利于山地作战时人工搬抬,还配备瞄准装置,增加命中率。
重新设计制造炮弹,改良引信,弹体增装高能炸药。炮身长1900毫米,射程3143米。于1940年改制成功,定名为29年式150毫米迫击炮。
(2)120毫米迫击炮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法和日本等国曾对120毫米迫击炮进行若干次研究试验,着重于提高初速,增大射程,而中国则着重于减轻重量,提高机动性能,使之适合山地作战。
1943年1月,第二十一工厂由段士珍主持,参照法国布朗德式120毫米迫击炮的性能,重新设计120毫米迫击炮。主要材料从美国进口,历经8个月,于1944年试制成功,定名为33年式120毫米迫击炮。
在此基础上,又将炮车之辙距改小,由原1260毫米改为1080毫米,改称为33—1式120毫米迫击炮。
33—1式120毫米迫击炮,初速、射程稍低于法国布朗德式,由于使用胶轮,采用弹簧减震,大大减轻了重量,全炮重仅212。
7公斤,比布朗德式母型炮470公斤轻257。3公斤。该炮具有操作简单、运动灵便、发火准确等优点,具有曲射和平射性能,适用于炮兵团和要塞重地作战,最大射程4925米,略低于75毫米山炮,但比150毫米迫击炮射程大。
如在一个阵地上同时使用75毫米山炮和150毫米迫击炮,该炮可填补75毫米山炮和150迫击炮阵地间火力之不足,不失为攻守皆备之利器。第二十一工厂1945年生产49门,1946~1949年生产255门。
1946年,西北修造厂也曾组织生产过120毫米迫击炮。
第二十一工厂对33—1式120毫米迫击炮划定有较详细的检验暂行规则,检验明确分工。成品检验由兵工署指派检验员负责,原材料进厂和半成品检查,由工厂负责。
在成品炮中,抽十分之一,进行120千米(时速40千米)牵引试验。
(3)82毫米迫击炮
82毫米迫击炮(含80毫米、82。5毫米、83毫米、84毫米口径)是20世纪20~40年代中国生产的主要火炮品种之一。
20年代以后。辽宁、上海、湖北、山东和四川等地的兵工厂先后生产80~84毫米迫击炮,由于性能落后,型号杂多,被30年代初金陵兵工厂仿法布朗德式生产的20年式82毫米迫击炮所取代。
1922年,张作霖聘用英国人沙敦在炮兵中校李宜春协助下,造出中国最早的80毫米迫击炮及弹和驮鞍等,称辽11年式80毫米迫击炮。
在此基础上,1924年和1926年进行了两次改进,并制造可装卸的炮车和水陆并用的驮鞍,改称辽13年式和辽15年式80毫米迫击炮。
1925年,汉阳兵工厂仿造英国斯托克斯式迫击炮生产出83毫米迫击炮,最大射程可达1600米,至1926年共生产107门。
1925年,山东兵工厂组织生产84毫米迫击炮,月产12门。
1927年,上海兵工厂参照英斯托克斯迫击炮。仿制改进生产82毫米迫击炮。该炮的炮管料开始用圆钢钻眼,加工量大,后改用进口特制钢管,内径79。
2毫米,外径108。5毫米,至1929年共生产780门。
1928年3月,重庆武器修理所试造82。5毫米迫击炮,至1938年7月共生产750门。
1931年金陵兵工厂参照法国布朗德1930年式81毫米迫击炮的性能,从奥地利买进炮身钢,在沪造82毫米迫击炮的基础上,改制成功82毫米迫击炮,定名为20年式82毫米迫击炮,于1932年春夏之交开始交付使用。
该炮初速196米/秒,射速9~20发/分,最大射程2850米,全炮重69公斤。法国布朗德式81毫米迫击炮原根据英国斯托克斯迫击炮改进设计制造的,性能较好,精度高,装有光学瞄准镜。该炮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最新式的步兵曲射武器,故各国80毫米左右口径的轻迫击炮多以该炮为蓝本。
1932年,金陵兵工厂建立82毫米迫击炮厂,1935~1937年共生产82毫米迫击炮1100门。抗日战争爆发后,该厂迁往重庆,1938年4月改称第二十一工厂,继续生产82毫米迫击炮,至1945年共生产7611门,1946~1949年又生产6936门,该厂累计生产14547门,最高年产量达
2000门。
该厂是中国近代82毫米迫击炮生产的主要工厂。
金陵兵工厂生产的20年式82毫米迫击炮之初速、射速、射程略低于法国布朗德式81毫米迫击炮,但略高于日本97式81毫米迫击炮(原名为日本97式步兵曲射炮),比20年代上海兵工厂、汉阳兵工厂生产的82毫米、83毫米迫击炮性能好,射程比沪厂造超过千米以上,深受兵工署和使用部队的好评。
1934年兵工署制造司司长杨继曾在一份工作报告中评价说:“宁造20年式82迫击炮,共造16门……,谨查此项迫击炮,经由宁厂逐月改良,精密甚佳,携带方便,各部队纷纷请款,现额造仅只每月5门,而最大月产量则为20门,似有筹款加造之必要。
”1938年3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后方勤务会议《军械工作经验报告》称:“征诸参战部队主管之称述,均颂射击威力甚为显著,实不在敌人之同种兵器之下,尤以金陵兵工厂的迫击炮、马克沁机枪两项兵器之威力最大,湘沪三个月之支持,前项步兵武器支撑之力,有相当之实效。
”
第二十~工厂对20年式82毫米迫击炮,从试制到批量生产,有以下几项主要改进:
①炮箍。将紧炮箍之部位改为方形平面,使之易于同紧,避免炮箍滑动。
②炮尾。原因球部甚小、颈部细长,后将圆球部加大、颈部改粗,增大了射角,防止了变形。
③底板。因烧焊不良,时有损环,后改用进口铬锰钢板、马丁钢板,并加小筋二条,保证了质量。
1934年,西北实业公司所属西北铸造厂,也生产82毫米迫击炮,最高月产量为150门。1945年,该公司重新组建的西北修遣厂继续生产82毫米迫击炮。
1948年,第九十工厂也恢复82毫米迫击炮生产,月产50门。
(4)60毫米迫击炮
1924年,上海兵工厂曾试生产60毫米迫击炮2门。1941年7月,兵工署令第五十工厂筹造60毫米迫击炮。
该厂参照法国布朗德式60毫米迫击炮的性能,重新设计绘制产品图纸,制造工具样板等,于同年9月装出第一门炮。1942年,命名为31年式60毫米迫击炮,并投入批量生产。1942~1945年共生产60毫米迫击炮3400门。
1946~1949年又生产15090门,为前四年产量的3。4倍。
1943年第十工厂也开始生产60毫米迫击炮,1943~1945年生产2770门。1946~1949年生产8515门(含第十工厂1946年7月至1949年1月改称第五十工厂忠恕分厂时期),比前三年产量增加两倍多,前后累计生产11285门。
1946年第四十四工厂试生产60毫米迫击炮50门。1948年,第九十工厂生产60毫米迫击炮450门。
为确保60毫米迫击炮质量,各生产厂均按照第五十工厂制定经兵工署批准的《60毫米迫击炮成品检验暂行规定》的要求,对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成品质量,分别由厂方和兵工署驻厂检验员进行检查,规定100门为一批,每批材料来源相同,零件尺寸与件数相同,制造加工程序相同,加工过程和检验员使用的工具仪器也相同。
成品完成后,对炮身、炮尾、炮架、底板、瞄准具等主要部件进行严格检验,查质量是否符合产品图要求,并进行互换性检查、射击试验和射后检查等。
60毫米迫击炮生产用主要材料,基本立足于国内,炮管用碳素钢自锻。
抗日战争中,材料来源困难时,第五十工厂曾采用钢板卷焊。炮架除弹簧钢丝需进口外,其余零件均用铝材制成,以减轻重量。配套用瞄准具,在昆明第二十二工厂光学瞄准镜未到厂前,用第二十一工厂82毫米迫击炮瞄准器代替。
31年式60毫米迫击炮初速148米/秒,射速为18发/分,底火加四药包最大射程为1444米,放列全重18公斤,一人可背负行走。
(5)37年式53毫米超迫击炮
1944年,兵工署署长命大维交下新式迫击炮照片,令第十工厂设计制造。
该厂设计时,采用60毫米迫击炮的支脚架、瞄准器,82毫米迫击炮的底板,加大缓冲装置,瞄准器刻度改为10~55度,增加一轻便掷弹器,初为电发火,后改为拉火击发。掷弹柱外径为52。6毫米,发射时将炮弹尾管套装于掷弹柱上,利用炮弹尾管内膛(孔径为53毫米)火药气体燃烧膨胀所作之功,作曲线抛射运动。
运动灵便,操作简单,只是射程小,初速74。4米/秒,射速4~12发/分,最大射程650米,全炮重43公斤,二人背负。发射药采用2号枪药,井制造出破甲弹,炮弹侵彻力大,可穿透10毫米厚的钢板20块,适用于破坏1米厚的钢筋水泥工事和堡垒。
第十工厂于1945年2月试制成功,3月,俞大维赴现场观看射击试验,成绩良好,认为是反攻必需利器,令其加紧制造,配置于特种部队使用。计划制造15
门,后因抗战胜利,暂停制造。
1946年,第十工厂改编为第五十工厂忠恕分厂,1947年继续试造超迫击炮,于当年11月制造完成火炮2门,弹50发,送南京参加兵工署研究开发司主办的新兵器表演,受到好评。
1948年正式定名为37年式53毫米超迫击炮,从试制到1948年底,累计生产7门,因材料及技术质量问题未继续生产。
综上所述,中国迫击炮生产,始子北洋政府时期。虽然起步较晚,但仿制生产后,很快就显示出优越性。
生产发展有两个极盛时期;一是北洋政府时期,当时辽宁、上海、重庆和湖北等地的兵工厂生产的大都是仿英斯托克斯式,口径虽多,但性能落后,产量不大,到20年代末逐渐淘汰;二是抗日战争时期,第二十一、五十、十工厂仿法布朗德式60毫米、82毫米、120毫米三种口径的迫击炮,特别是60毫米、82毫米两种口径的迫击炮,生产地区之广、局厂之多、持续时间之长、产量和装备量之大,均为各炮之首。
从大量史料看出;中国迫击炮生产经历了一个性能由落后到先进,品种由多到少,口径由大到小,产量由少到多的发展过程。
2。掷弹筒与火箭发射筒
掷弹筒属前装小口径炮类,结构与迫击炮相近。
因射程短,精度差,生产和使用的国家较少,在中国发展较晚。1934年,汉阳兵工厂仿制日本大正10年式掷弹筒,产量很少,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军队缺此装备,在与日军交战中,受日军掷弹筒猛烈射击,较为被动。
1938年,陕西第一兵工厂筹备处迁注重庆后,由江元方为主,在日式掷弹筒的基础上改进试制成功掷弹筒,经试验效果良好,比日式射程远20米左右,定名为27年式掷弹筒。
27年式掷弹筒有锄板可支承地面,弹从前膛装入,简身侧边装一拉绳,筒底装击针,弹体底部撞击针后,火药起爆燃烧,掷榴弹沿内膛脱膛而出,射速为10发/分,射角45度,最大射程可达220米,为步兵短兵相接冲锋之利器。
1939年1月,陕西第一兵工厂筹备处改称第三十工厂,组织掷弹筒批量生产,材料由第二十四工厂供应,至1945年共生产40909具。除第三十工厂生产外,第二十四工厂在1948一1949年曾生产27年式掷弹筒1900具。
此外,1947年,西北机车厂、西北化学广试制成功75毫米飞雷发射筒和飞雷。飞雷形状如瓶形,弹壳用生铁制成。发射时,将飞雷连同发射药装入发射筒内,用拉火管发火点燃药包,同时拉发飞雷自身的拉火管,通过导火索起爆。
1948年,西北机车厂共生产飞雷筒15000具。
1946年,第一十一工厂以美国2。36英寸(60毫米)M6A3式火箭发射筒为母型,于1947年试制成功火箭发射筒,定名为36年式2。
36英寸火箭发射筒,使用穿甲弹,可穿甲76毫米,最大射程640米,当年共生产20具。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近代先后有31个局(厂)仿制生产各式火炮(含迫击炮)107种,总产量为6。7165万门,其中迫击炮5。
8915万门。另生产掷弹筒16。8万具(含飞雷筒1。5万具),火箭发射筒20具。
从上可以看出中国近代火炮的发展,经历了从前装到后装、从滑膛到线膛、从架退到管退、从单发到连发、从重型到轻型、从大口径到中小口径、性能不断提高、制造工艺不断改进的发展过程。
发展是非常缓慢而曲折的,除迫击炮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外,重型后膛炮基本上没有什么发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