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辨别和理解阴阳呢?
所谓阴阳,即是对立(相对)和统一(相反相成)。
所谓阴阳,都是相对(一个)系统(或系统的部分)而言。
附:
易与阴阳五行:
阴阳五行学说是中医理论的基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影响。 可以说,医易道术一家,而其共同的基本点就是阴阳五行学说,特别是阴阳学说。
何谓易?易就是日月,以及日月交合之精(亦即万物:阴阳生万物),故“易生万物”。易,合则“易”(日月之合,上日下月),分则日、月;易,就是取象比类。 何谓日月?日月就是太阳、太阴(地月系统),日月就是天地(地球及其环境),(天地日月)也就是阴阳的代表。(阴阳亦应似可表述为“存在”以及“存在的背景”)。因而,易就是阴阳(以及阴阳之)...全部
所谓阴阳,即是对立(相对)和统一(相反相成)。
所谓阴阳,都是相对(一个)系统(或系统的部分)而言。
附:
易与阴阳五行:
阴阳五行学说是中医理论的基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影响。
可以说,医易道术一家,而其共同的基本点就是阴阳五行学说,特别是阴阳学说。
何谓易?易就是日月,以及日月交合之精(亦即万物:阴阳生万物),故“易生万物”。易,合则“易”(日月之合,上日下月),分则日、月;易,就是取象比类。
何谓日月?日月就是太阳、太阴(地月系统),日月就是天地(地球及其环境),(天地日月)也就是阴阳的代表。(阴阳亦应似可表述为“存在”以及“存在的背景”)。因而,易就是阴阳(以及阴阳之)和。穷尽阴阳的各种组合方式(“气”、“数”就在其中),并按一定的方式或规律排列、组合,也就是“符号”、“信息”及其“结构”化,实则变化(变易)也就在这方式和规律之中。
“易别阴阳”,可谓至简至易(简易)的了。只要有认识,就必然有分别,“分别”就是“一分为二”(“存在”和“存在的背景”,或曰“存在”以及“存在的环境”),“二”就是阴阳,可谓定则(不易)。如此,则易的“变易、简易、不易”的特性也就自在其中了。
而易的本质则是阴阳以及阴阳的组合(和),“和”就是“一”(阴阳的统一):只论阴阳不论和是不完整、不全面的。合则一,分则二(“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合中有分,分中有合),有“存在”,就有“存在的背景(环境)”。
存在是整体,是主题(存在的环境即是氛围),而分别则是对整体的局部或各个层面的认识。分析的结论不是事物本身,分析不是唯一的或万能的认识方法,诚如头、手足、躯干不是人体,其各自的特性不是人体的整体特性。
因而有必要综合,对整体的直觉及把握是必不可少的,这或许正是“系统论”的主旨或精华所在。语言是有限的,直觉或整体的把握很难用语言表达,所谓“妙不可言”(“说即不是”,“言语道断”)。
重要的是一种和谐、默契: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以心交心。
因而,“书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虽然如此,认识(亦即分别)仍然是必要的(它是一种“方便”)。而认识的基础则是阴阳(或曰“矛盾”、“生死”)。阴阳学说是中医理论的基础。
认识是相对的,是分别,是一分为二。
任何一种概念或事物(佛教所谓“法”)都是相对它的对立面而存在的:《道德经》中所谓“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易既是“日月”,既是取象比类,因而有必要对“日月”(阴阳)本身的特性进行一番分析比较,这种比较乃基于人们对该事物的“意识”而非事物本身。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日月”和“天地”的概念应是相当的(这点很重要)。我们已经知道:“太初有道”,道生太极(“无中生有”)太极静而为阴,静极生动,动而为阳,阴气重浊凝而为地(构成地球、天体等有形质的物质),阳气轻清升而为天(构成空间的物质),阴阳交合(亦即天地交流、物质和空间相互交换、激荡)生万物。
道为“O”(“无”:本原、无常变易性),太极为“一”(“有”:存在),阴阳为“二”(有无相生,质量能量相互转化,存在和存在的环境相互交流变化),阴阳所生乃为“三”(阴阳之“和”),“三”即天地所生的万物(包括人):故“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有“日”即为白昼,即有“光明”、“温暖”、“热”,太阳离我们“远”(为“外”)
有“月”即为黑夜,即有“黑暗”、“寒冷”、“凉”,月亮离我们“近”(为“内”)
又说,太阳为月亮之“夫”(为“施”、为“主”、为“动”和“主动”),在天“上”;
因而,月亮为太阳之“妻”(为“受”、为“辅”、为“静”和“被动”),在地“下”:
阳 白 昼 明 温 远 外 上 动 夫 主 施 天 轻 清 升 …
阴 黑 夜 暗 寒 近 内 下 静 妻 辅 受 地 重 浊 降 …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
故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阴静阳燥,阳生阴长,阳杀阴藏。阳化气,阴成形。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寒气生浊,热气生清。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浊气在上,则生 胀。此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
“水为阴,火为阳。
阳为气,阴为味。味归形,形归气,气归精,精归化。精食气,形食味,化生精,气生形。味伤形,气伤精,精化为气,气伤于味”。(同上)
阴阳只是符号,表示事物(或现象)的特性,而非具体事物。五行亦然,表示五种不同层次的物质:木,能量,本原性物质;火,热量,气态物质;金,固态物质;水,液态物质;土,三态物质和能量的混合状态。
五行又相循环转化。既是符号,因而只能“取象比类”,而不能“泥文执象”:就如“数轴”和“∞”,它不是具体的数,而只是表示了一种基准(原点、单位)和趋势(方向)。
那么,阴阳这两种特性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它来自同一个系统(即“一”),因而是“统一”的;它又是分析的结果,分析是“相对”的,分别是“二”:阴阳相互“对立”。
同时,阴阳又是相互关联的:阴阳相互依存,阴是阳的“相对”,阴离不开阳,没有阳也就没有阴。无论从事物的特性(分别),还是从它的整体性(综合)都是如此。如此类推,阳也是如此。
阴阳相互转化:事物是运动、变化的,阴阳是不可分的(分析、分别只是一种“假定”、一种“方便”),物极必反,穷(极至)则思变,阳极生阴,阴极生阳,阴阳每时每刻都处于交换、变化之中,所以阴阳的概念是活泼生动的而不是死板僵化的。
阴阳是一种“相对”,而这种“相对”是可以而且本来是在交流、运动、变化之中的,如质量和能量的转化,物质和空间的交换(如“质湮”)就是如此。
阴阳又是相互制约的,一定的“阴”应与一定的“阳”相对应,阴阳消长的结果就是动态平衡。
能够很好地保持这种动态平衡的,中医上就称为“阴平阳秘”(应含阴阳平衡,阴阳浸润之意)。而这种平衡一旦遭到破坏,就失衡,失衡到极限,事物就会发生质的变化以形成一种新的平衡。就人体而言,阴阳平衡就是平(人),阴阳失衡就是病,阴阳离诀就是死。
“人之血气精神者,所以奉生而周于性命者也;经脉者,所以行血气而营阴阳,濡筋骨,利关节者也;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关阖者也;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适寒温,和喜怒者也。是故血和则经脉流行,营复阴阳,筋骨劲强,关节清利矣;卫气和则分肉解利,皮肤调柔,腠理致密矣;志意和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脏不受邪矣;寒温和则六腑化谷,风痹不作,经脉通利,肢节得安矣。
此人之常平也”。
阴阳又是相互统一的,阴阳统一形成一个“系统”,而系统又是相对“背景”或曰“环境”而言的。系统与环境每时每刻又都发生着相互交流、交换,因而两者密不可分,又成为一个更大系统(母系统)的阴阳两个部分(子系统)。
“系统”也是相对的,也是“分别”而人为规定的。
从中医的观点来看,在人体生理上,阳为人体的生理功能(活动),可概括为能量特性;阴为身体、人体器官乃至细胞等生理物质以及从呼吸、饮食中吸收的营养物质,可概括为物质特性。
人体的生理功能活动通过脏腑组织器官得以实现,进行这样的功能活动,必须消耗一定量的营养物质;而脏腑组织器官的功能是人体与环境的物质与能量交换,亦即通过呼吸和吸收消化水谷以化生营养物质(同时排泄糟粕),化生补充营养物质时,又要消耗一定的能量。
这就是人体阴阳和阴阳消长的变化。
阴阳仍然是相对的。从饮食的角度来看,水谷为阴,水谷消化后之精华(水谷之气)为阳(相对的还有糟粕为阴);水谷之气(后天之气,含呼吸之气)为阴,人体的先天之气为阳,先后天之气的综合效应也就是生命力。
就呼吸而言,氧气为阳,二氧化碳为阴。二氧化碳在人体中被认为是废物,但二氧化碳有没有作用呢?或说对人体有没有什么好处呢?笔者认为,应该是有好处的:第一,维持氧气和二氧化碳的比例,人体内需要燃烧(氧化),但如果没有二氧化碳作为保护气,调节和控制这种燃烧,只怕人体本身也要被燃烧了,同样,氧气除了在人体内燃烧食物供给人体能量外,似乎是一无是处(特指活性氧)。
第二,二氧化碳能否在人体中生成人体所需要的物质或能量呢?我们都知道,植物吸收二氧化碳,呼出废物(代谢后产物)氧气(此过程称为光合作用);动物与之相反,即吸收氧气,呼出废物二氧化碳(均称为新陈代谢作用)。
但是,人体有没有可能存在类似光合作用(即在人体内将二氧化碳和水直接还原转化成为人体所需的营养物质)的植物功能呢?是的,这几乎是“天方夜谭”,这似乎不符合人的生理常识(常识往往是最害人的,囿于常识也是一种偏见,一种迷信),常人似乎是没有这种功能的(是真的没有,还是不明显?或被其它的功能掩盖或抵消?),那么,修行人呢?修行人是否既具有动物功能,同时也具备植物功能,或说具有完整的生物功能(所谓“明天地之先机,夺自然之造化”)?吸收日月精华、龟息、食气、辟谷的机理是什么?辟谷在短时间内可视为(或本来就是)清理人体能量仓库(燃烧贮存脂肪等),那么长时间呢?(如《史记》中载:张良从赤松子游,食气导引,休粮辟谷,数年“不食人间烟火”,是否生食?)是否人体有植物功能?或人体具备象高能物理学那样进行基本粒子层次的质量和能量相互转化的能力呢?(当然是:在一定的条件下。
如练功中的“虹化”,所谓“得道升天”现象如何解释?是否类同“质湮”?)
在修行的初期,自体阴阳交媾,如夫妇之交合(其快感远胜),其乐无比。在身体上的效应之一就是唾液甜而稠,自饮“长生酒(金津玉液)”是否就是二氧化碳的还原作用,亦即光合作用呢?(真意即光)而此时所产生的氧气是否对人体解毒更具效用呢?
在修行的甚深禅定中,气住、息住、脉住、念住,“呼吸停止,血液没有氧气,停止循环,所以心脏不活动,没有脉搏。
这时,一切杂念都没有了,譬如呼吸是风,脉搏是浪,心念是水。没有风,就无浪,水自然平静。所谓‘风平浪静’,就是这个道理。这种情形,是在定中暂时的作用,并不是死亡的断气。可以随时随地恢复呼吸和脉搏的正常活动”。
(浙江天台法物流通处翻印《宣化上人开示录选集》P49)
人体的潜能又有多大呢?人们对人体又知道多少呢?又有多少是正知正见呢?
说到呼吸,与此有关的是人类对火的发现和利用,这正是“文明”的表现与开始(与此相关的还有语言、生产工具的能力等)。
“文明”到底是进化、进步,还是相反呢?体内燃烧(氧化)和体外燃烧(加热)机理当然不同。生食和熟食到底哪样对人体更为有利呢?是否需要维持一定的生食、熟食比例或规定某类食物是生食还是熟食呢?抑或循序渐进或曰逐步过渡?就象初用火的古人那样,我想当时他们的身体肯定是不适应熟食的(现在我们就能够适应吗?),是食物的色香味还是别的什么迷惑了他们?与光合作用密切相关的到底是什么呢?只是叶绿体或叶绿素吗?植物的叶绿素和动物的血的构造、机理和关系又怎样呢?(“叶绿素的构造非常接近红血球”)。
植物荷尔蒙对人体的影响又怎样呢?也就是,人体有没有光合作用的潜能以及如何开发这种潜能从而使人类能够象植物那样“不劳而获”(《圣经》中所谓“生命树上的果子”,直接从自然界中获取营养或能量)?“不食人间烟火”的机制和效应到底怎样?
当然,还有呼吸方法的问题,如口鼻呼吸,包括胸式呼吸、顺腹式呼吸、逆腹式呼吸,还有点呼吸(丹田呼吸)以及体呼吸(细胞呼吸)等(详见人道篇)。
其机理机制又如何呢?即如何实现呼吸方法的转换,以及呼吸方法的转换对人体又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呢?
离题了,还是回到中医的阴阳五行学说来吧。
以中医的病理观点来看,人体经常处于正邪二气的斗争之中。
所谓正气,也就是人体的阳气和阴液;所谓邪气特指环境的风暑燥火(阳邪)和寒湿(阴邪)对人体作用的相应效应(即生成人体内的风暑燥火寒湿)。
中医观点认为:正气内存,邪不可干!
中医临床辨证,讲究分清阴阳表里虚实。
其治疗原则为:调整阴阳,泄有余,补不足,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治疗方法为“泻实补虚”(正所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亦即:阳性泻热(热者寒之),阴胜祛寒(寒者热之);阳虚扶阳(益火),阴虚补阴(壮水)。
“故清阳为天,浊阴为地;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雨出地气,云出天气。故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
“故治病者,必明天道地理,阴阳更胜,气之先后,人之寿夭,生化之期,乃可以知人之形气矣”。
(《黄帝内经•素问•五常政大论篇第七十》)
五行,和阴阳一样,都是取象比类。
五行,指自然界中存在着的五类物质及其运动变化。这五类物质为:金木水火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曰稼穑。
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史记•宋微子世家第八》)
五行之间的关系有:生、克、制化、乘侮。
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顺次相生)
五行相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隔位相克)
五行间这种相生又相克的关系就是制化,通过这种相互生克作用以保持五行运动变化的相对平衡。如“木生火”,而生木之水又克火,水生木使木有“源”,木有源才能进一步生火:木生火,木因火而消耗,而水又克制火,使这种消耗得以调控以达到生克制化的相对平衡(亦即“共生”或“整体和谐”)。
一旦五行之间这种生克制化的相对平衡遭到破坏,也就出现了不正常的相克(即乘侮)现象:某一行因其力量强大而对相对弱小的的被克一行克制太过即为相乘,“官不恤民”,则两极分化,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终至“两败俱伤”。
相侮即反侮,指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克,“犯上作乱”,终将导致正常秩序(生化及其相对平衡)的破坏。相乘相侮,可相伴而行:“气有余,则制己所胜(我克者)而侮所不胜(克我者);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
(《黄帝内经•素问•五运行大论篇第六十七》)相乘又相侮,如不能及时而有效地调控,只怕要“天下大乱”了。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惟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道德经》§77)
此或宋代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本意或初衷:然则“过之犹不及”,应以中道(平衡)为宜。
平衡,就是共生共存,就是整体和谐。平衡,从“法”、从“权”(法、权的本意即是平衡以及平衡的规则和对平衡规则的遵循,权利、权力与变通则是其引申)。法即“自然法则”和“人间法律”,权即“天道”和“王权”:自然法则和天道是平衡的(“损有余而补不足”),那么,人间法律和王权呢?
“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天,自然之道也):此千古不易之理!——治国如是,治身亦如是。
(以上均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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