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规则和决议效力如何?
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 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 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 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 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 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这一规定明确了债权人会 议的决议规则和决议效力。(1)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规则。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是 在债权人会议的职责范围内,对会议议题进行讨论,由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表决所形成的代表债 权人共同意志的决...全部
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 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 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 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 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 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这一规定明确了债权人会 议的决议规则和决议效力。(1)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规则。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是 在债权人会议的职责范围内,对会议议题进行讨论,由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表决所形成的代表债 权人共同意志的决定。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 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 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以下情况不 适用这一规定:企业破产法第97条规定的特殊决议,即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在重整程序中,债权 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实行分类分组表决,也不适用这 一规定。
(2)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的效力。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是债权人团体一致的意思表示,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 力,除法律特别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须经人民法院许 可外,决议一经作出就对全体债权人产生法律效力,而 无须人民法院的许可。
债权人如果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 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 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 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