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供哪些资料?
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国税、地税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并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 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 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 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 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 公司章程复印件。(5) 权力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无注...全部
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国税、地税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并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 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 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 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 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 公司章程复印件。(5) 权力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的除外)。(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原件及其复印件。(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正面免冠相片2张[张贴在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的左上角。
(8) 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 提供总机构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总机构出具的分支 机构核算形式、缴税形式证明原件。(9) 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 件。
(10) 委托税务代理还须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11) 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和复印 件。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