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商业/理财 财政 财政

地税发票丢失

我不慎把我公司开给对方公司的地税发票丢失了,对方单位要做账,我就把复印件加盖公章给他们了,可是,他们说这样不可以,我觉得应该没问题吧?

全部回答

2008-06-29

0 0

如果是因为你们的原因丢失发票的,那就由你们向税务机关报告,然后接受他们的处罚,然后再给对方重新开一张新的发票。 否则对方接受你们的复印件,那么他们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2008-06-17

210 0

这样做入账可以,但在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需要剔除,不得在税前列支。 如对方一定要原始发票,你方应去税务局说明情况,由税务局出证明,在当地媒体上发布遗失报声明,之后再给对方重新开具发票。

2008-06-17

227 0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那就和对方商量,按照以上规定办理就可以了。
  

2008-06-17

193 0

这样应该是可以的,税务同意的。他们说不可以的话,让他们去咨询一下税务。

2008-06-17

224 0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只有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可以入账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因为开具这样的发票后,开票信息就会被国家税务总局数据库所掌握,也是有据可查的。而其他类别的发票由于没有管理到这个程度,因为,发票是唯一合法的交易凭证,你自己为自己证明是不成立的,对方必须以原始的发票作为入账凭证。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商业/理财
财政
贸易
保险
银行业务
经济研究
股票
商务文书
创业投资
财务税务
企业管理
产业信息
个人理财
基金
外汇
金融
证券
经济
银行
黄金
期货
财政
商业
房地产
财政
财政
房产税
企业所得税
审计税务
税务办理
税目
消费税
占用税
契税
所得税
税票
国税
税号
税务代办
发票
纳税
出纳
税务注销
税款
税务服务
纳税人
计税
关税
税控
税卡
税务会计
营业税
税务实务
税务审计
工商税务
盈利
会计
税务变更
所税
税务清算
增值税
报税
税是
税务筹划
行为税
代理税务
审计
购置税
税务师
免税
税种
税制
办理税务
印花税
税务申报
税务税务
分税制
遗产税
交税
征税
税能
偷税
税收
应税
电子税务
财务会计
税率
国家税收
扣税
税后
税务
抗税
进口税
税要
零关税
个人所得税
使用税
抄税
进项税额
关税率
税友
税务做账
农业税
税盘
利税
附加税
做帐
税户
税会
价税
税务风险
税局
金税
个人所得税法
地税
税收政策
专用发票
国地税
财务状况
城建税
中央税
税务所
税额
含税价
税赋
土地税
税通
代办税务
税单
地税网
税金
税务登记
公司财务
注销税务
税时
税务代理
燃油税
免税店
税点
税钱
税则
税费
税务顾问
新税法
财政政策
财务费用
财政拨款
税控机
钱税
税负
统一发票
零税率
含税
财产税
欠税
利息税
财务收支
国家税务
完税
退税率
普通发票
财经
资源税
税价
税务咨询
项税
交易税
工商税
流转税
公司税务
税收制度
税务机关
打印发票
应纳税额
税务报
国税发
不含税
税交
税收收入
个税
税基
企业税务
车船税
所得税率
所得税法
商业发票
税务局
海关税
企业财务
地方税
税源
财政支出
财政
财政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