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资格
在校大学生都能报。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 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7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时间 ...全部
在校大学生都能报。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
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7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答卷时间
9月14日 下午2:00-5:00 审计 180分钟
9月15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30 会计 210分钟
9月16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1 50分钟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180分钟
报名时间 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在2007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限内确定。
报名方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由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汇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
2。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费。
3。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
成绩管理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
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通知应考人员。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全国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每门课程的复查费用是100元。
(四)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2007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3年。
(五)取得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交纳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人民币6元。
全科合格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六)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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