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在开发商索某手中购买一套住房(90平方米),后来了解到,我购买的住房是王某开发,因王某欠索某钱,顶给索某的。后来索某外出,找不他,房产证一直未办成。2007年12月王某找到我说要办房产证,让我给他交6500元,并且告诉我钱多退少补,我和索某的合同他不管,由我和索某协商解决,如果在一年内索某不回来,王某把房产证给我。
2008年5月23日,我问王某房产证的事,王某让我把欠索某的钱给他,不然不给我办房产证,我说,我欠索某的钱不能给你,你如果不给我办房产证,就把我的6500元钱退还给我,王某说,钱已经花一部分了,只能退还给我一部份。例如他说在办房产证前的评估等费用,他不给我办证,这些钱该我出吗?我的6500是不是可以退还给我,我是不是能告求王某对我欺诈,对我进行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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