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谓的租赁物是指的什么?只是指房屋吗?包括室内物品吗?如家具、家用电器…… 非人为损坏或者自然老化的租赁物,应该由哪一方负责?为什么? 2 房主自拟的合同里,只有制约承租人的条款而没有制约出租人的条款,这合理吗?为什么? 3 没有签定租赁合同的,房主随意增涨房租或者要求搬出是否合理?为什么?
1、出租房屋有包括家具、家电等物品的,也有什么都没有的,一般要在协议书中说明,价格往往有差别,自然消耗、老化等问题也要约定一下,规范的协议书比如香港、新加坡那里都很厚一本。 2、合同要双方协商,承租人也可以自己增加条款的。 3、没有签定合同的也要遵守法律,比如民法、租赁法,里面有相关条款的。
1、出租房屋有包括家具、家电等物品的,也有什么都没有的,一般要在协议书中说明,价格往往有差别,自然消耗、老化等问题也要约定一下,规范的协议书比如香港、新加坡那里都很厚一本。 2、合同要双方协商,承租人也可以自己增加条款的。 3、没有签定合同的也要遵守法律,比如民法、租赁法,里面有相关条款的。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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