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适者生存的是生存斗争还是自然选择?
进化论关于生物是逐渐演变的基本观点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因为有无数事实作支持。
但是,进化论的最大缺陷在于把"进化"看成是“有利于生存的变异逐代地累积加强,不利于生存的变异逐渐被淘汰”只有利没有弊的进化。 按照这种观点,进化了的生物都是由大量的“利”累积起来的,它们没有“弊”,或者基本没“弊”,因为“弊”已经被自然选择淘汰了。这是可能的吗?有谁见过只有利没有弊的事物呢?有谁能够把一件事物的两个方面分割开来呢?这种把利弊绝对分开的观点在哲学上是错误的,在进化论里也是错误的。 正是由于这种错误的认识,使得生物进化理论陷入了学派众多而莫衷一是的局面。
《均等人生》(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书的作者...全部
进化论关于生物是逐渐演变的基本观点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因为有无数事实作支持。
但是,进化论的最大缺陷在于把"进化"看成是“有利于生存的变异逐代地累积加强,不利于生存的变异逐渐被淘汰”只有利没有弊的进化。
按照这种观点,进化了的生物都是由大量的“利”累积起来的,它们没有“弊”,或者基本没“弊”,因为“弊”已经被自然选择淘汰了。这是可能的吗?有谁见过只有利没有弊的事物呢?有谁能够把一件事物的两个方面分割开来呢?这种把利弊绝对分开的观点在哲学上是错误的,在进化论里也是错误的。
正是由于这种错误的认识,使得生物进化理论陷入了学派众多而莫衷一是的局面。
《均等人生》(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书的作者在该书的第四章“论生物的中性进化”中,对此观点进行了较详细的阐述,该书认为生物的“进化”严格说来只能称为“演化”,因为生物的进化与其他万事万物一样,也是一种利弊得失各向都同时均衡发展的演变过程,是一种不好不坏的中性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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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代进化论的失误导致一些人认为,人类的社会现象不属于自然现象,那么,人类的“社会现象”究竟属不属于“自然现象”?
不论是自然科学家还是社会科学家都会理所当然地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联系起来分析考虑,因为从宏观的角度看,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其实也都属于自然现象。
因此,这种综合研究方法不仅是合理的也是一种更有利于最后解答宇宙各种现象的终极手段。
但是,在这种思维模式下产生的,曾一度风行世界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却让人们抓傻了眼,因为纳粹法西斯分子正是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才灭绝人性地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为了人类的和平,为了让灭绝人性的战争失去理论依据,人们不敢再将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联系起来,不敢再把人类的社会现象也当作自然界的一种现象来看待,有许多的学者甚至因此认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研究手段和理论是根本不应该统一起来的。
这种因噎废食的作法显然让许许多多的科学工作者感到了别扭和迷茫。在选择科学和选择和平的两难之间,科学家们最终无可奈何地选择了逃离战争却也背离科学的方案,得出结论认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手段和理论不能通用。
但是鄙人认为,纳粹法西斯分子的产生不是因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理论和研究手段不能统一,而是因为达尔文主义本身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错误。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局部的错误而否定整个的研究手段。
正如新近出版的《均等人生》一书认为的那样,现代生物进化论中的一个不可容忍的缺陷就是将事物的利弊绝然分开。
例如现代进化论认为:“生物通过生存斗争,将不利于生存的变异淘汰,将有利于生存的变异保留,由于有利的变异逐代累积加强而使生物得到进化。”
按照这种观点,进化了的生物都是由大量的“利”累积起来的,它们没有“弊”,或者基本没有“弊”,因为“弊”已经被自然选择淘汰了。
这是可能的吗?有谁见过只有利没有弊的事物呢?有谁能够把一件事物的两个方面分割开来呢?这种把利弊绝对分开的观点在哲学上是错误的,在进化论里也是错误的。正是由于这种错误的认识,使得生物进化理论陷入了学派众多而莫衷一是的局面。
自然界的生物实际上没有高等低等之分,通过生存斗争不仅要淘汰有利有弊的“不适者”,而且也要淘汰有利有弊的“适者”。只要能生存就是“适者”,“适者”就无所谓“低等”或“高等”,大家都一样,利弊均等,得失均等。
“不适者”也未见得“低等”,每一个“高等”生物不是都要成为“不适者”,都要接受新陈代谢规律的淘汰吗?哪怕“最高等”的人也无一例外。
当人们承认了生物的进化其实也是一种利弊得失各向均衡发展的中性进化,而不是只有利没有弊的进化以后,不仅还原了生物进化的本来面目,而且还给一些自以为高别人一等的人,一些有意无意制造种族歧视给希特勒之流提供理论依据的人,一些认为“为了迈入更高的阶段,人类必须继续经历严酷的斗争”而宣扬暴力鼓吹战争的人提了个醒:生物界各种生物的地位都是均等的,请不要在欺虐屠杀别人,剥削压迫别人的时候,给自己惹来灾祸。
把人供奉在宇宙中心的“地心说”已经成为人类文明过去的历史;把人供奉在自然顶端的“高等论”也将成为人类文明过去的历史。人不是自然的主宰,人只是自然中的普通一员,与自然和谐共存是人的惟一出路。
生活在自然界中的人类是自然界的一分子,从自然界的高度去观察这一分子,由这一分子产生的所有现象毫无疑问地属于自然现象。人类的“社会现象”理所当然地属于“自然现象”。
当我们把达尔文主义的错误部分纠正以后,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重新结合起来,这样就不会让科学家们再次面临尴尬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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