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手房屋卖方,和乙方签定合同约定x月x号办理过户,乙方交定金.因为乙方自身原因现不想购买,合同注明的是中途毁约不得退回定金,现在已经过了x月x号,这份合同是否需要解除?不解除我现在是否可以继续出售我的房屋?因为过了约定时间,又是他的原因! 已经过了约定期限了,合同是否一定要解除?不解除对我以后出售有没有影响?
可以解除,但保险起见,你要给他发个书面的东西,最好让他签字,说明你已经催过他,是他不想买了,留个证据,以免生事.
可以解除,但保险起见,你要给他发个书面的东西,最好让他签字,说明你已经催过他,是他不想买了,留个证据,以免生事.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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