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买房是一个二手房。网上看中一间房,先是到了一家中介看了房,这家中介说户主在外地,联系不上,然后我就离开了,离开的时候,他们让我签了个字,说是工作记录,我没多想,就签了。忙着继续去看房子,结果在另外一家中介看到同样的房子,并且很快的和房主取得了联系,之后几天就签订了买卖协议。
现在第一家中介,联系我说我违反了看房合同(就是前面签的那个“工作记录”),要我付中介费用3%的房屋总价,说如果不付就要起诉我。
请问我这样违法了吗?我需要赔偿吗?这样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问题补充:关键是那什么证明我当时只是认为那是工作纪录呢?没有录音和其他什么东西,他们有书面的东西证明啊?
法律上对这些不合理条款,是怎么说的啊?。
你这个情况,现在无法举证自己当时签订这个合同的时候是处于被欺诈的状况,无法请求法院撤销。只能认倒霉。但是,你要搞到这个合同,看看有哪些条款,如果有违法的条款,你可以对该条款不负责。 祝你好运啊 你这个情况基本上没办法了,没证据证明你当时被欺骗了的。法律有个基本的讲法,就叫“法律不负责帮助不对自己负责的人”。我没有其他意思,提醒一下,以后多注意吧。呵呵
你这个情况,现在无法举证自己当时签订这个合同的时候是处于被欺诈的状况,无法请求法院撤销。只能认倒霉。但是,你要搞到这个合同,看看有哪些条款,如果有违法的条款,你可以对该条款不负责。 祝你好运啊 你这个情况基本上没办法了,没证据证明你当时被欺骗了的。法律有个基本的讲法,就叫“法律不负责帮助不对自己负责的人”。我没有其他意思,提醒一下,以后多注意吧。呵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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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有房产证能证明房子就属于房主,但有时房主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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