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圣火
1934年,国际奥委会雅典会议决定恢复古奥运会旧制,奥运会期间主体育场燃烧奥林匹克圣火,圣火火种取自奥林匹克,采用火炬接力方式传到主办国,在此之前1928年的第9届奥运会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市
的主体比赛上自始至终有一高塔燃着熊熊的焰火。
火种用聚光镜集阳光点燃而成,然后通过接力传送经4个国家至东道国主办地,这是奥运会首次举行这种活动。 1936年7月20日,奥林匹亚为第11届夏季奥运会举行点火仪式后每人手持火炬跑1公里的接力,经保加利亚,南斯拉夫,匈牙利,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8月1日传到柏林,全程3075公里,参加接力的共有3075人,从这届起,国际奥委会正式规定点燃奥林匹克火焰是每届奥运会开幕式不可缺少的仪式。
此外,燃点圣火是为了纪念一次大战中牺牲的战士,而火炬传送则象征在世界各地传播和平的友谊。
火炬传递只能传递200米距离,在传递过程中有指挥车和接放火距手的车在一路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