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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公司领导发生争执被辞退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我父亲在成都某工厂工作一年多,3月19日正午6点一刻由于工厂停电,其他工人都离岗就餐,由于我父亲工作不需要用电,此时他也未离岗,这时一位领导过来要求我父亲工作到下班时间,我父亲并未拒绝,后因其他话语发生争吵,这位领导就以此开除我父亲,后经其他领导劝说,不予开除但要求我父亲写检讨必须写上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工作进度,这就扭曲事实真相,如拒绝就要求离职,请问这样离职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吗?另此单位请假还有倒扣工资的规定,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急!请予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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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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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法的理由辞退职工的,用人单位要根据职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人的工资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除法定假日、公休日,探亲假,带薪年休假,婚丧假,生育假,一般的事假单位是可以扣发部分工资的。

200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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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单位是无过错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就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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