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其他应收款-XX人贷:其他应收款-XX单位可以吗
1。贵公司先借钱给xx单位,按道理是公司先前就做了一笔分录此分录是
借:其他应收款——xx单位
贷:现金
2。然后xx单位有没有给你个人借款,与贵公司没有关系。
如果是由贵公司业务员已经开局收据,并收回款项。那么分录如下:
借:现金
贷:其它应收款——xx单位
3。 这时业务员打了借条的话,就可以做分录。
(注:没有借条怎么证明是他借款,而不是代收,业务员收钱也是很正常的,只是公司管理上面的缺陷)
借:其它应收款——xx人
贷:现金
4。业务员还钱后,分录如下
借:现金
贷:其它应收款——xx人
。
实际上这笔钱在借出时并没有借给XX单位,而是借给了XX人,因此应该做如下分录:
XX人提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XX人
贷:现金
然后XX人把钱直接给XX单位,他们之间是个人和单位之间的关系,你单位不必反映。
XX单位把钱还给XX人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XX人
这样,这笔帐就结了。
如果按照你上面的记法,虽然其他应付款总帐上是平衡的,但是明细帐就出现不平衡的情况了。
如果时间很长,现在帐上也会出来没有反映实际情况的问题。
不可以,给出具体的内容,才能给你满意的答复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