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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男)年龄15周半,能少管?或其他的法律处理途径?

法律咨询:被打,轻伤,被告(男)年龄15周半,能少管?或其他的法律处理途径?被打,轻伤,被告(男)年龄15周半,能少管?或其他的法律处理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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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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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打轻伤,被告不满16周岁,是不能予以刑事处罚的。 你可以要求他的父母严加管教,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父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赔偿你因被打伤而支出的医疗、误工等费用。
   同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他进行治安处罚。但是,由于其未满十六周岁,处罚应当从轻或减轻,且不能执行拘留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目前我们国家非常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以教育、感化为主。
  少管,那是针对犯罪的青少年,而你说的这个十五岁的少年,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  至于说劳动教养,除非这个少年平时劣迹斑斑,对社会危害严重,父母难以管教,否则,也不会轻易实施的。
  

2008-01-29

25 0

咨询一下律师。

200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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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轻伤,被告(男)年龄15周半”,应当是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至多是教养(要看具体情况了,如伤害程度、赔偿情况,甚至是“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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