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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上班第一天就出了工伤?该怎么办?

一员工上班第一天在厂里不小心摔了.现住院中.因为是第一天上班,还没做录用,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是外来人员)的钱还没交.请问这样情况,保险公司赔不赔钱.还是全部由公司负责的.

全部回答

200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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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员工上班第一天在厂里不小心摔了,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即使是属于第一天上班就发生事故的情况,工厂也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以及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的规定办理。
     。

2008-01-12

991 0

是工伤。搜集证据。要求企业赔偿。带全收费的单据。

2008-01-07

已经在公司上班,虽然没办录用手续,也应属于工伤。由于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因此社保部门是不会负责的,应该由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负责赔偿。

2008-01-07

988 0

属工商,要企业赔偿的. 注意保留证据

2008-01-07

“在厂里不小心摔了”…… 说得很笼统,符合不符合,因具体情况没有说明,无法判断。 工作时间符合了,工作地点符合了,但是否符合因工作原因? 在没有明白事情经过之前,希望楼上不要妄下结论。 如果是工伤,因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付。 如果不是,请自行解决。 因为还没来得及交保险,所以,不管是不是工伤,像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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