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国人(港澳台),男友是中国人,刚在杭州买了商品房,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因这楼盘不能卖给外国人所以房产公司要我去签定退房合同,而再过几天在以我男友的名义重新签定购房合同,此做法是否有风险或是否合理呢?又说房产证上的名字要与合同上的相符,所以就算明年领房产证时不管有没有结婚我的名字都办法列上去,可又说夫妻财产共有制,是否互相矛盾呢?另外这几天我想和男友去领结婚证了,但房产公司说,若是我们在新合同签定前及房贷申办下来前就去领结婚证的话,就没有办法以我男友的名义去办理贷款且也办不下来,是否真的是这样呢??
首先,您的这种做法是无风险的也很合理。根据各城区的房贷政策不同,目前国内对待港澳台同胞买贷款买房的政策也各不相同。如果是贷款买房,就北京地区而言,港澳台人士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固定收才可进行贷款。
其次,婚前贷款买房也是可行的,只要做好房产份额配比及公证即可。“伟嘉安捷”专业按揭顾问建议,在双方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可以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共同签署一份协议。如果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好避免日后的房产纠纷。 通常情况下,两人可以申请房产证上写下两个人的名字并注明持有房产的分配比例,可以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全部
首先,您的这种做法是无风险的也很合理。根据各城区的房贷政策不同,目前国内对待港澳台同胞买贷款买房的政策也各不相同。如果是贷款买房,就北京地区而言,港澳台人士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固定收才可进行贷款。
其次,婚前贷款买房也是可行的,只要做好房产份额配比及公证即可。“伟嘉安捷”专业按揭顾问建议,在双方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可以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共同签署一份协议。如果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好避免日后的房产纠纷。
通常情况下,两人可以申请房产证上写下两个人的名字并注明持有房产的分配比例,可以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比如,男方占三成,女方占七成诸如此类的。
如果是贷款买房,在签署贷款合同时可以同时写名两位贷款人,即男方与女方同为同共借款人,这样在日后还贷中可以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者负担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
第三,对于您提的第三个问题,贷款买房与是否领结婚证并不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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