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5年10月与有单位以700元每月签定一门面,单位为甲方本人为乙方。其合同有如下几条1。乙方欲将门面转让给第三者要经甲方同意。2。如甲方确实需要收回门店自用,必须要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否则不得无故收回。3。合同期满,甲方还继续出租门面,乙方享有优先权。
(合同每年签一次)。而2006年5月我将门面出租给第三者丙方使用未收取转让,只是将房租提高到1100。而在我与她签定的合同上也注明,不允许转租与他人使用。而在2007年5月````丙方在未经本人同意之下将门店转与另一人(丁方)使用``也未收取转让费用,只签了收取货柜款3万,却在我的门店内营业之今。
我与丙方的合同12月31号到期,本人欲将店收回自己经营,而丁方缺不愿意搬出,闹到单位,丁方并想以此方式和甲方签约,成为乙方。。。现在单位却说我违约转房要收回。。。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官司是否可打``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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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违约,合同规定你要转让给第三方要经甲方同意,这里的转让就是转租的意思,因为你不可能把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而且要经甲方同意的是你的转租的行为,而不是你转租有没有得利。不是你没得利就不用让他知道。
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你违约在先,丙方和丁方的租赁合同已无效,失去了合同基...全部
是你违约,合同规定你要转让给第三方要经甲方同意,这里的转让就是转租的意思,因为你不可能把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而且要经甲方同意的是你的转租的行为,而不是你转租有没有得利。不是你没得利就不用让他知道。
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你违约在先,丙方和丁方的租赁合同已无效,失去了合同基础,甲方可以收回房屋。且甲方不用对丙方和丁方对话。直接收回。丁方损失他们可以告的不是你是丙方,丙方可以再告你要求赔偿。收起
租赁合同中写明“承租方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出...
“三、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门面转租或转让。合同期满,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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