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使用权房产买卖有什么缺点呢?
自2003年《关于开展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以来,使用权房交易逐渐活跃。尽管该项业务仍面临很多问题,但在《通知》的指导下,这一交易市场的混乱状况开始得到好转。
然而随着试点工作日的结束,有关《通知》的后续政策却迟迟未出台。
因为以前没有明确的政策限制,很多客户为逃避相关费用,...全部
自2003年《关于开展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以来,使用权房交易逐渐活跃。尽管该项业务仍面临很多问题,但在《通知》的指导下,这一交易市场的混乱状况开始得到好转。
然而随着试点工作日的结束,有关《通知》的后续政策却迟迟未出台。
因为以前没有明确的政策限制,很多客户为逃避相关费用,往往会钻政策的漏洞,选择做假手续,以换房的名义进行使用权交易。 对中介公司来说,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利润不高,所以正规的中介公司通常为了维护自身的形象,均不愿意趟这“浑水”。
相对而言,参与使用权交易的公房在产权上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提供的法律依据不够严谨、不规范,容易留下一些隐患。这使多数产权清晰的公房更倾向于寻求产权交易。 此外,参与使用权交易在交易过程中还遭遇手续繁琐、手续费太高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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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使用权房心里也踏实 1.土地使用年限与产权房相同 2...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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