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合法、合情的开放异地高
要做到异地高考既“合理”、“合法”,又“合情”,就必须调整解决异地高考思路。目前的思路是,在现行高考制度框架下,由地方政府自设门槛。这一做法难免对随迁子女的父母提出身份要求,因为这可以确定随迁子女的身份。 现在各地的差别只是要求高低不同而已,要求高者,异地高考对当地很多外来人员来说,就是一场梦。但即使是很低的随迁子女父母工作、住所要求,也会被认为是“拼爹”。可以说,目前的解决思路注定是一个会产生更多问题的思路。
要根本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必须改变现在的思路。其一,开放异地高考应该由国家层面主导,由国家层面制订开放的门槛,并根据门槛高低,在全国范围内协调高考录取指标。国家主导原则不确...全部
要做到异地高考既“合理”、“合法”,又“合情”,就必须调整解决异地高考思路。目前的思路是,在现行高考制度框架下,由地方政府自设门槛。这一做法难免对随迁子女的父母提出身份要求,因为这可以确定随迁子女的身份。
现在各地的差别只是要求高低不同而已,要求高者,异地高考对当地很多外来人员来说,就是一场梦。但即使是很低的随迁子女父母工作、住所要求,也会被认为是“拼爹”。可以说,目前的解决思路注定是一个会产生更多问题的思路。
要根本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必须改变现在的思路。其一,开放异地高考应该由国家层面主导,由国家层面制订开放的门槛,并根据门槛高低,在全国范围内协调高考录取指标。国家主导原则不确立,教育主管部门把开放的权限交给地方,地方很可能随意对待“交差应付”,而教育部门对此也无可奈何——本来应该国家层面解决的问题,交给了不能解决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能说什么呢?
其二,推进高考制度改革,打破现行高考录取框架。
笔者一直建议,我国大学可实行分类考试、招生,全国重点大学不再把招生名额投放给各省,而是实行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招生,具体采取的方式,可以是“全国统一测试+自主招生”。如此,考生可在任何地方报考,平等录取(针对教育薄弱地区的学生,可采取专门的计划和设立地区教育因素指标进行校正),避免因高考录取而引发的高考移民、人口流动;高职高专从自身发展出发,实行不设户籍限制的“注册入学,申请入学”,培养实行“宽进严出”;地方本科院校可采取原有考试录取方式,把更多招生名额投放给本地。
只有推行高考制度改革,打破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才能让每个受教育者获得平等的升学考试机会。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