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內外评价儿童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
目前常用于评价儿童少年营养状况评价的方法有:
(1)身高别体重(weight for height):国内也称"身高标准体重"。是WHO积极推荐的指标,着重反映儿童的现时营养状况。它在同等身高条件下比较体重大小,可有效消除青春期前因性别、发育水平、遗传、种族差别等原因导致的身材发育差异的影响。 使用简便,所评价的营养水平较准确、灵敏和客观。WHO推荐用于小儿的参考值可男女共用;但对3岁以上者应使用分性别标准。
我国有些地区仍在使用的"l985年身高标准体重"已明显落后于我国儿童少年目前的生长发育水平;继续使用将导致大量的错筛和漏筛现象,应及时用"2000年中国学生身高别体重"标准...全部
目前常用于评价儿童少年营养状况评价的方法有:
(1)身高别体重(weight for height):国内也称"身高标准体重"。是WHO积极推荐的指标,着重反映儿童的现时营养状况。它在同等身高条件下比较体重大小,可有效消除青春期前因性别、发育水平、遗传、种族差别等原因导致的身材发育差异的影响。
使用简便,所评价的营养水平较准确、灵敏和客观。WHO推荐用于小儿的参考值可男女共用;但对3岁以上者应使用分性别标准。
我国有些地区仍在使用的"l985年身高标准体重"已明显落后于我国儿童少年目前的生长发育水平;继续使用将导致大量的错筛和漏筛现象,应及时用"2000年中国学生身高别体重"标准(修订版)替换。
目前在各发达国家,针对学龄儿童少年群体的超重、肥胖筛查,身高别体重已逐步被BMI标准取代。
(2)年龄别身高(height for age):是一种以时间年龄来比较身高大小的方法,通常青春期前儿童可采用"WHO年龄别身高"标准。
因种族遗传差异,进入青春期后仍使用该标准易导致误差,应使用正在制定中的"中国学龄儿童青少年年龄别身高标准"。年龄别身高标准的设计理念是:营养不良包括两种,一种是现时性营养不良,即“消瘦”(wasting);另一种是长期性营养不良引起的身高生长迟滞(stunting)。
对学龄儿童青少年筛查营养不良时,应先使用"年龄别身高",排除生长迟滞者,再用"身高别体重"筛查出消瘦者;两者合并,构成全部营养不良人群。如果不使用"年龄别身高",那些身高、体重发育都不足(往往前者表现更突出)的患儿容易被漏掉,甚至被错误当作"正常体重",从而影响筛查的准确性。
(3)皮褶厚度(skinfold thickness):是通过估测皮下脂肪(约占全身脂肪量的50%以上)来反映儿童少年近期营养状况的方法之一,用于评价肥胖程度效果较好。皮脂厚度可用X线照片、超声波、皮褶卡钳等方法测量。
用卡钳测量皮褶厚度最为简单而经济,测得结果和X线片测量值的相关可高达0。85~0。90,对人体亦无放射性伤害。但是该方法可因操作者的熟练程度、技术差异而不可避免地产生测量误差。技术差异主要来自用手捏皮褶时施加压力的稳定性;卡钳头的夹皮时间长短;被测者的皮褶厚度厚薄等。
测量皮脂厚度的部位有多处;其中以上臂肱三头肌部(代表四肢)和肩胛下角部(代表躯干)最理想。这些部位组织均衡、松弛,皮下脂肪和肌肉能充分分开,测点明确,测量方便,测值重复率高。该两部位的测量值之和可代表全身皮下脂肪的发育状况。
身体其他部位的测量点还有肱二头肌部、髂上、腹侧壁等。
皮脂厚度和体脂含量间的相关性较高,回归系数在0。7左右,故可利用皮脂厚度建立估计体脂含量百分比(即脂肪含量占体重的百分比,简称体脂率)的回归方程。
个体的体脂分布和皮褶厚度都受年龄、性别、种族等因素影响,故此类方程在不同国家/地区之间存在差异。用体脂率可判定肥胖程度。一般认为:轻、中、重度肥胖的体脂率,男性(适合各年龄)分别为≥20%,≥25%和≥30%;14岁以下女性分别为≥25%,≥30%和≥35%;15岁及以上女性分别为≥30%,≥35%和≥40%。
但是,利用该方法推算的体脂率和判定的肥胖程度,易受身高、肌肉发达程度等影响而产生误差。例如,同性别、同年龄,皮褶厚度相同的个体,所计算的体脂率可相同,但因身高和肌肉的发达程度不同,其体密度、体脂率可能不完全相等,但在多数此类公式中却被假设是等同的,使用时应予充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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