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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法的问题

  案例分析:1、 甲外出经商,将一头牛留给其岳父乙使用,甲在外经商很成功,已无意返乡务农。乙年事已高,牛已派不上用场,还需要喂饲料,乙无力负担,又认为养而无用,遂牵到集市上把牛卖掉,由丙以公道价格买得,钱牛两清,丙及围观者认为乙系出卖自己的牛。问:(1)乙能否出卖该牛?(2)、乙、丙买卖合同能否生效?(3)、如果甲要求丙返还牛,丙是否应该返还?2、 甲等数人租用某商场柜台。
  99年10月6日,商场书面通知甲于10月18日到20日续订2000年度柜台租用合同,如届时不签合同,每日按租金的5%交滞纳金,逾期3天不签合同者,商场有权收回柜台,另行出租。10月14日,商场又通知他们,因其所在位置另有他用,不能与他们签订2000年度柜台租用合同,并声明10月6日的通知作废。
  
  10月19日,甲等人要求与商场签订2000年度合同,商场拒绝。11月17日,原租用合同到期,当晚,商场要求甲等人撤出商场,甲等人遂起诉商场,要求继续租用柜台。问:(1)、99年10月16日,商场的书面通知的法律性质是什么?(2)、10月14日商场的通知能否视为对10月6日通知的撤销?(3)、甲等人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全部回答

200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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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乙能否出卖该牛? ……不能。甲乙是委托代管关系,没有约定赋予乙处分权(买卖),乙无权出卖牛。 (2)、乙、丙买卖合同能否生效? ……乙的行为,如果没有向丙说明实情,属于“表见代理”行为,丙没有过错,合同有效。
   (3)、如果甲要求丙返还牛,丙是否应该返还? ……可以协商解决。  如果甲坚持要牛,丙应当返还,但,甲乙应当承担返还价款 、支付喂养、管理费用。如果丙坚持不返还,属于善意取得,法院应当支持。
   2---:(1)、99年10月16日,商场的书面通知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属于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如果没有合法理由,属于违约行为。  通知,只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要约,不是“命令”, (2)、10月14日商场的通知能否视为对10月6日通知的撤销? ……那只是单方的意思表示,性质与上面一样。
   (3)、甲等人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甲等人要求与商场签订2000年度合同,商场拒绝。11月17日,原租用合同到期,当晚,商场要求甲等人撤出商场,甲等人遂起诉商场,要求继续租用柜台。
     ” ……既然合同到期,就自然终止。同等条件下,甲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果商场另有合理安排,并不违法,法院不会支持甲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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