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市中心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房东在卖房时跟我说户口暂时不想迁,他有一孩子想上市中心最好的公立学校,如果户口迁走的话,孩子上学就要教高价的借读费,因为当时我孩子上的是私立学校,所以户口迁不迁也不着急,再说大家都是工薪阶层,能帮人一把就帮一把吧,购房至今已经两年了,我想把孩子也转到公立学校便于照顾,可派出所说原户主户口没迁出,你的户口就没法迁入,只有原户主自己愿意迁走,否则派出所就无任何办法,可现在原户主一点迁走的意思也没有,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特傻呀,一时的好心换来的竟是这么麻烦的后果,请各位高人给指点下(比如有什么权威的法律条文或具体的操作方法好让我去跟派出所说去)。
据你所说你肯定是当时也没有和对方签定任何关于户口方面的条款了,就目前来说对方如果不主动迁移,你是没有办法把自己的户口迁移进房产的.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只是说明房产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户口能够迁户或落户,并没有规定对方户口不迁移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你只能是说找对方进行思想上的沟通了。
据你所说你肯定是当时也没有和对方签定任何关于户口方面的条款了,就目前来说对方如果不主动迁移,你是没有办法把自己的户口迁移进房产的.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只是说明房产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户口能够迁户或落户,并没有规定对方户口不迁移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你只能是说找对方进行思想上的沟通了。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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