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怎样进行资本金、固定资产、工资的账务处理?相关总公司如何处理?我是一个总公司的财务,广州开了分公司,没有财务,以前没有涉及相关非独立核算分公司账目,请大家帮帮我关于资本金、固定资产、工资三部分在分公司和总公司如何做帐?
我认为你这样的公司属于跨越了县以上区域设立的分公司吧?如果是,那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不管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都按独立核算的做会计处理 方法二、分公司执行报账制度,所以的分录、凭证都由总公司统一处理。
你所提的问题,其时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来执行是个不难处理的问题。
1。资本金:如果是总公司对分公司原始投入的资本金,总公司可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记帐,分公司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记帐。
2。固定资产:属于总公司使用的就记总公司,在分公司使用(使用权)的就记在分公司帐上,相互之间借用、租用、无偿调拨分别按有关会计方法处理。
当然,公司所记固定资产必须符合现行准则固定资产核算的范围;同时由于分公司受总公司100%的控制,有关分公司的固定资产最后会通过合并会计报表反映在总公司的报表中。
3。工资:总公司与分公司各自核算和发放自己的工资。
至于总公司对分公司工资额度及指标的控制与额度标准下放,属于制度及管理的内容,财务上只需按有关规定执行就可以了。
当然,由于总公司对分公司有100%的控股权,总公司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月报、季报、年度)将分公司上报的会计报表进行会计报表合并,编制公司合并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