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要用我的名字注册公司.我担心
首先告诉你:朋友们都是好意,而且也说得大致不错,但他们的说法有一个共同的错误--“你是法人”、“我是法人”、“责任由法人承担”。“法人”是什么?所谓“法人”,准确地说,是“法律拟制人格”,即本来不是人,是法律上把它当成人,是法律拟制的人。 那么,“法人”是什么?“法人”是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朋友们所说的“法人”,其实叫“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规定代表法人的自然人。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是董事长。你朋友说的“法人代表”也不对,“法人代表”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人对外从事某一特定事务的人。
其次,你朋友的要约你不能接受。朋友以你的名义注册公司,由你...全部
首先告诉你:朋友们都是好意,而且也说得大致不错,但他们的说法有一个共同的错误--“你是法人”、“我是法人”、“责任由法人承担”。“法人”是什么?所谓“法人”,准确地说,是“法律拟制人格”,即本来不是人,是法律上把它当成人,是法律拟制的人。
那么,“法人”是什么?“法人”是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朋友们所说的“法人”,其实叫“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规定代表法人的自然人。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是董事长。你朋友说的“法人代表”也不对,“法人代表”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人对外从事某一特定事务的人。
其次,你朋友的要约你不能接受。朋友以你的名义注册公司,由你任法定代表人,但经营管理由他负责。这是非常危险的。他在经营管理中怎么做,由于你不参与,不知情,你是无法控制的。但是,一旦公司经营不善,对外负有债务,债务人提起诉讼,你就是被告法定代表人。
是有限责任公司还好办的一点,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投入公司的股金承担有限责任,他分给你多少股份,你就承担多少责任;如果是个人合伙或者无限责任公司,那么全部债务就得由你承担连带责任了。即使是有限责任公司,你作为法定代表人,也得对整个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全部债务,且其他债务人找不到或者无力承担债务时,就得由你承担全部债务了。
那时,你和你朋友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法院是不承认的。
所以,你不能听你那朋友的。
请你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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