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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合同到期不续签会有赔偿吗?

我爸爸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不与他续签合同了。 在公司干了大概3年了。 我爸爸是一名司机,因为单位准备不在使用公车,所以司机也就理所当然的被辞退了。 但是是属于合同到期之后,不再续签。 说新的劳动法,即使合同到期也会得到赔偿,不清楚现在的情况是如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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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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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的劳动关系仍依照《劳动法》来执行。你父亲与单位的合同已到期,自然终止,《劳动法》没有规定相应的补偿办法。所以,你父亲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2007-12-06

828 0

    你好: 1、没有新的劳动法,而是新的《劳动合同法》 2、你父亲的劳动合同是现在到期,《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才施行,依照该法第97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 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所以:你父亲合同现在到期,不能再续签,劳动合同属自然终止,只能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单位不给补偿金。 3、“新的劳动法,即使合同到期也会得到赔偿”:按新的《劳动合同法》,合同到期后终止,一般情况下单位应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但也有例外,依据是: (1)《劳动合同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第4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也就是说:在2008年1月1日后劳动合同到期时:除非单位维持或提高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但劳动者仍不同意续签时:合同终止且单位不需支付补偿金。
    此外,合同到期终止的,单位仍应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2007-12-06

807 0

无论劳动法和新劳动合同法,对于到期的劳动合同,都是---自然终止,没有补偿。 补偿,只是用人单位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才应当给予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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