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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福利院抱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呢?

去福利院抱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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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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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想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其次需出示1、无子女证明2、收养人情况证明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4、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及捡拾人证明和身证5、收养人健康征明(市职业病院)6、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7、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1)父母死亡证明(2)收养人情况证明(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4)收养人健康征明(市职业病院)(5)收养人、被收养人1寸照片各一张,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张(6)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a。
    社会福利机构监护报告b。法定代表人同意送养意见c。法定代表人户口本、身份证d。社会福利机构同意送养登记表及第1条中(2、3、5、6、7)条等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条件证明收养人的收养申请;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收养人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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