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购房入户要满足的条件以及材料和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条件1。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2。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制)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
(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办理材料基本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婚姻证明;
详细佛山购房入户材料
办理流程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全部
办理条件1。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2。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制)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
(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办理材料基本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婚姻证明;
详细佛山购房入户材料
办理流程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
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地址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电话:83329376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6297604
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22835307
三水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7783735
高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8620880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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