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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注意哪些才不会被骗?

二手房交易注意哪些才不会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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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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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控诉,增城市国土房管局认为,新房产证是根据阿钟的申请并依照房地产权登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之前遗失的房产证补办而来,是未改变登记内容的遗失补发权属证书行为。虽然甲方认为她在2013年5月与乙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她也同时承认与乙方并未办理过户手续,即她从未取得涉案房产的物权。
     房管局还认为,新证补发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13年8月,乙方向房管局申请挂失涉案房屋的房产证,同年9月,在当地报纸刊登了遗失声明。1个月后,乙方向房管局申请补办涉案房屋的房产证。
  2014年2月,房管局补发了新证。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新的房产证的颁发是旧证的补发登记产生的行为,而不属于新的登记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房屋登记机构作出未改变登记内容的换发、补发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更新登记簿的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为此,房管局向原房主发放的房地产权证属于补发行为,甲方对此提起诉讼,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经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之前,应先行了解房屋权属状况,也可以要求卖家打印相应的证明。
  签订买房合同后,应尽快办理过户登记。如果遇到案例中的情况,买家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卖家办理过户,否则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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