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收养人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1。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理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2)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由哪个机关出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确定。收养人的出生地和婚姻缔结地是内地或其他国的,可由内地或其他国家的有关机关出具。
2。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理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
(2)澳门地区有...全部
1。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理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2)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由哪个机关出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确定。收养人的出生地和婚姻缔结地是内地或其他国的,可由内地或其他国家的有关机关出具。
2。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理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
(2)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收养人上述证明由哪个机关出具?由澳门地区确定。如果收养人的出生地和婚姻缔结地是内地或者外国,可由内地或者外国的有关机关出具年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台湾居民收养登记办理,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3)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涉外收养登记如何办理
(一)外国收养人应当亲自办理收养登记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一方因故不能来华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
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和认证。
(二)收养人与送养人应当订立收养协议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
协议一式三份,收养人、送养人各执一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收养登记机关收存一份。
(三)涉外收养登记的机关
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四)办理涉外收养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收养协议,同时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收养人应当提供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及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送养人应当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出的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及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照片。
(五)涉外收养审查与登记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和收养人、被收养人及其送养人的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书。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登记机关将登记结果通知中国收养组织。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