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限价商品房的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
米的家庭。
(二)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四)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五)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六)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且符合(一)、(三)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时所需的基础材料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城镇职工社保缴纳证明(非成都市中心城区户籍的,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